这……
他又头疼了。
他的Omega不肯笑,也不肯说话,到底该怎么哄才能有点用?
郑飞鸾这辈子就没哄过人,娴熟的谈判伎俩派不上用场,此刻赶鸭子上架,不得不拉扯着一张生来严肃的面孔,学着说一些滑稽的甜言蜜语。
“何岸,你笑一笑,嗯?还记得在我身边的时候,你是怎么笑的吗?”他说,“你大半夜怕我冷,一边跺脚一边给我炖汤。我那时候脑子木,端着汤都不知道喝,是你手把手地教我握勺子。我喝一口,你就笑一下,还记不记得?”
他牵起何岸冰凉的手,捂进了自己火热的掌心:“何岸,你看,从前的事我都记起来了,你想要的,我现在也能给你了。我们今天就回家,带着铃兰,晚上去一趟山里的宅子,和我家里人吃顿饭。我爸一直记挂着铃兰,想抱抱他的小孙女。等过几天,我就安排一场正式的婚礼,在锦源双子塔,我第一次见到你的地方。以后你要是想念书,就继续去渊大念书,想做别的,我也都随你。”
他低下头,吻了吻何岸的指尖:“开心吗?对我笑一笑?”
何岸却触了电似的,飞快抽回了手,怕他再来捉,还藏进了衣服的浅褶子里:“我不回去。”
“为什么?”
“我想留在这儿。”
郑飞鸾蹙眉问:“这儿有什么好?”
他住久了霓虹贯夜的大城市,习惯了快节奏与高效率带来的充实感,而这南方小镇养了太多疏懒的人。
泡茶、调香、绣染、细磨手艺活……这些事情,短如十天半月还能算作一项消遣,长达一年两年,无异于虚度光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