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许多暗中发生的事,也就不足为奇了;毋需认为“除了‘作者观察’这个基本的观点之外,《红楼梦》里有许多细节的描写,则是加入了‘作者全知’观点作为辅助的”。因为在曹雪芹的构思中,石头的观察本不同于一般的“作者观察”,在一定范围之内,它的“观察”本身就能达到“全知”,就像《聊斋》之类小说中所描写的,你刚一转念,鬼狐就知道了。这种借性能通灵的观察者具有某种全知能力,因而可以把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两种叙述方式结合起来的描写法,是曹雪芹所独创的,同时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并非是所谓“观点转换”(Shiftingofpointofview),恐怕同西欧小说中“作者往往混合使用了许多不同的叙事观点”的情况不完全一样。
此外,该文还以为“石头以第一人称直接介入叙述”的一些插话,“严格说起来都是败笔,破坏了叙述的流畅”,脂评中所说“甄宝玉送玉”,“可能是指这块玉由甄宝玉把它送回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的”等等,亦与拙文所述不同。这些问题都是见仁见智,很难有统一看法,正不妨各抒所见。因读马力先生大作而知道海外尚有赵冈、陈钟毅先生、黄锦明先生等红学专家在研究这个问题,这也是令人高兴的事。
又日本东京大学伊藤漱平教授前不久寄赠所著红学大作多种,其中《〈红楼梦〉中甄(真)、贾(假)问题》一文(见《中哲文学会报》第四号)与拙文后一节涉及的方面差近,而伊藤教授大作至为精深宏博。
笔者尚未写完的《论红楼梦佚稿》一书中,原拟写“论甄宝玉”一章。去年夏天,参加首届全国红学讨论会自哈尔滨回杭经沪,曾晤徐恭时先生,谈及这个题目。我把曹雪芹佚稿中必有借石头易主而写甄宝玉及江南甄府的情节的看法告诉徐先生,徐先生以为然,极力怂恿我写成文章。当时,因猬务丛集,未能如愿。时隔一年,值1981年红学讨论会即将在济南举行之际,匆匆草就此稿。实不暇再检读海外诸红学家之著述,多方采纳高见以补拙文之不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