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色鲜亮得像块莨绸的披风。

曾骞看着周弓轶亲热地抚弄小秋,内心多少是得意的,他眼前的动景都是他的成果,因此语气也轻快了许多。他问:“什么时候去你爸那里?用我送你过去吗?”

“两三个街口而已,我步行过去就可以了。”周弓轶忽然两只手抓住曾骞的右臂,举高到眼前看了看,问,“石膏已经拆了,已经完全恢复了吗?”

曾骞右臂看着似乎没有大碍了,但臂侧却多了一道尾指长的刀疤,受伤时的伤口大概是有些深的,所以还缝了几针。目前那道肉疤看来似乎近几日才拆过线,看着仍有些可怖。曾骞见他盯着那道疤看,心里有些不自在,想收回手臂,说道:“这个不太好看。我身上之前一直都没留过疤,怕你摸着不喜欢,所以最近一直都在涂祛疤膏,不过可能也只能淡化点。你要是实在讨厌它,我可以去做激光。”曾骞不是疤痕体质,身上的破损最后都不会残留什么痛楚的印记,但是这道却足够深足够长,恐怕会成为他身体上的一处“地标”。

“怎么回事?”周弓轶用指腹摸了摸那道疤,抬头问他,“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