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地亲自把我抱到娜塔莎背上,然后他骑上自己的黑马,在前面悠闲地小步开路。黑马是来自荷兰的弗里斯兰马,外型优雅鬃毛华丽,通体黝黑油光锃亮,有着“弗里斯兰的黑珍珠”之称,据说祖先曾作为全能战马参加过十字军东征。
此刻它昂首挺胸地走在前方,阳光下黑色皮毛闪闪发亮,脚步高抬,优雅轻快,看起来风度翩翩,恰似骑在马背上的爹地本人。
我穿一身定制的雪白骑装,裁剪利落的衬衣搭配紧身马裤,衬衣领口是丝绒花边,水晶纽扣在炫目阳光下熠熠生辉,月白色收腰夹克,银线刺绣作为装饰,精致又典雅。
戴着黑色软皮手套,握着缰绳,小步加紧跟在爹地身后,头盔与长筒马靴也都是黑色,与身下一整套黑色马鞍相映成趣。
爹地告诉过我,他五岁那年拥有了人生中第一匹马,设得兰矮种马,温顺可爱,活泼好动,是世家孩子们学习马术的首选。爹地曾经骑着那匹小马赢得了设得兰矮马速度赛的冠军,一种专门为十岁以下的小孩子设置的马术比赛。
可惜那匹马儿没能陪伴爹地长大,爹地成年后陆续拥有过好几匹纯血马,全部用于速度竞赛,他自己很少去骑,因为纯血马性情敏感容易激怒,非专业骑师难以驾驭。爹地更喜欢骑性格宽厚随和的马,在欧洲展览会上一眼相中了这匹弗里斯兰,当即重金拍回家,安排马术师训练参加盛装舞步比赛。
爹地送我娜塔莎的时候,说希望我也能喜爱骑马这项运动,希望这匹白色小马能够陪伴我快乐长大。
娜塔莎好乖好温驯,格外亲人,每次我准备鞍具的时候,她都喜欢凑过来和我玩闹,头搭在我的肩膀上,还用嘴使劲儿拱着,像是要把我往自己怀里揽。
每次跑完我都亲自牵她回马厩,离开时她仿佛心有灵犀,楚楚可怜地睁着那双深色大眼睛望我,仿佛下一秒就要滴出眼泪。我一步三回头,只见她粉色湿漉漉的鼻子卡在栅栏缝隙中,呆呆凝望着我远去的背影,直至看不见为止。
后来娜塔莎果真陪伴了我好多好多年,比爹地陪伴我的时间还要长,还要久。
她美丽优雅,沉默无声,亲历了我辉煌璀璨的少年岁月,陪伴了我衰败颓唐的至暗时刻,是萧家大厦倾颓的见证,是缔结我过去与未来的纽带。
爹地这次果然没骗我,确确实实特意给自己放了三天假,连妈咪都觉得,他待女儿娇惯到了一种令人发指的地步。
此番历险过后,妈咪对萧逸的态度好了一点,主动提出让他搬回主宅居住,甚至他卧室就安排在我隔壁的小房间,距离比到爹地妈咪的房间近得多。
说来真奇怪,不知是不是喝了萧逸血的缘故,我身体状况反而一日日地好起来,连一些小病小痛都不再出现了。
至于我本人对萧逸嘛,确实感觉更亲近了一些,但该作弄他的时候还是照干不误,谁叫我是萧家大小姐呢。
有次傍晚我经过爹地书房,发现门没关紧,留了一条缝,里面爹地妈咪在吵架。这是我记事以来第一次撞见父母争吵,吵得异常激烈。
好奇心唆使我蹲下来听墙角,并且自我安慰这样能够有效防止别人窃听。墙角这东西嘛,大都不怎么见得了光,被我听见总比被家里佣人听见来得划算。
爹地咄咄逼人:“是不是哪天我惹你何大小姐心里不舒坦了,你也要对我下手?”
妈咪更是情绪激动:“你以为我想?当初她们娘俩一唱一和逼我,你没看见吗!”
说着她便毫无预兆地朝门口走来,我吓了一跳,仓促间不知道该跑还是该留。跑的话这条过道太长了,一眼望到底,肯定会被妈咪看见;不跑的话我还没想好该怎么面对妈咪,或者说没想好该怎么站队。
就眼下激烈程度而言,此番争吵背后明显藏着不小的秘密,我实在太好奇了。
只听爹地开口:“那是我妹妹。”
妈咪脚步一怔,回头冷笑:“你敢说自己没松一口气?”
“萧存,这两年你走惯了修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