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云喝醉的时候很奇怪,他会安安静静地倾诉自己的委屈,但在很闹的地方,就会很任性,想不管不顾地闹,因为吵闹声会让他烦躁起来。

这些年为了帮陈松到处应酬,倒是让甘云收敛了些,变得更加隐忍,稳重了。

要是在大学的时候,甘云根本不会因为伤心跑到酒吧来,他是连听歌都觉得躁动的人,只会戴着耳罩安安静静地吹风。

他现在倒有点自虐,似乎让自己更难受就不会想到那些糟心事了,现在突然被塞在一个相对安静的环境里,甘云懵懵的就被人强吻了,不知怎么的就哭出来了。

他觉得自己好委屈,揉着眼睛又想哭,又不想别人看见自己哭。

不能试图和喝醉的人讲道理,你讲的他不会听,他讲的你也听不懂。

甘云用满是泪水的掌心去蹭卓扬身上的衣服,腿也蹬着:“你走开,我不喜欢你,走开……”

“不要。”卓扬一口回绝,抓着甘云的腿将他的鞋子蹭掉,然后将人扑倒在后座上,又将靠背都放下去,将后座变成了一个临时床。

他掐着甘云的腰,已经决定了要在这里肏甘云了。

车窗是单向的,从外面看不到里面,但就算被人发现了车震也无所谓,卓扬心里一团火,只想现在把人肏成乱七八糟的样子。

是甘云先勾引他的,如果甘云好好回答他的问题,他就不会这么急了。

甘云一直在乱动,他根本不顾忌卓扬的方向,只想把视线里看不清的庞然大物给弄开,身体胡乱摆着,没一会就弯成了一种腿和身体完全折叠起的状态。

他屈起腿抵在自己和卓扬中间,眼睛瞪得大大的,绯红都蔓延到全身了:“放,放开!”

“我不要你!”不要你这个也喜欢陈松的坏蛋!

“你不要我要谁?”卓扬气得笑了一声,甘云还在乱动,上下分开地踢在卓扬身上。

他来酒吧似乎带的就是某种和人上床的目的,所以身上穿的衣服也十分单薄,是很宽松的亚麻布料做出来的宽衣宽裤,腿一举起来,裤子就向下坠,完全露出雪里粉润的秀气的细腿。

身上的衣服也被揉乱成了一团,露出好些漂亮的肌肤,在灯光下让人想要掐一掐,欺负地揉捏成深红色。

然后就在砰的一下后,甘云的足连着袜子抵在卓扬脸颊上,是毛绒绒的毛线袜,香香的,有一股洗衣液和甜味混合的味道。

卓扬咬住袜子的一角,往后轻松一拽就将袜子咬了下来,甘云被他的举动骇得愣住,说不出话来地又开始呆看着人。

怎么会有人,这么毫无芥蒂地把别人的袜子咬下来……

“要是你敢让别人肏你,我就把那个人抓到国外去,让野狗咬死他。”卓扬用大拇指和食指夹住甘云的下巴,他打的眉钉是人生中第一个叛逆的象征,而现在,他打算得到第二件叛逆的礼物了。

“然后把你关在金笼子里,天天都肏,”

手掌按在柔软平坦的腹部,语气也十分悚然:“把你这里灌满,永远都是鼓起的。”

如果甘云真的那样做了,他绝对也做得到。

停在路边的车,因为已经超时了,靠边的计时牌发出滴的一声。

深夜,已经很少有人经过了,最多是常亮的路灯照亮了计时牌上的罚款,因为这条路通往夜市,倒是有不少醉鬼会跑过来,眯着眼看这辆车的价值,多数一番愤慨后便走了。

他们嫉妒,仇富,却也不敢上去踢一脚,这样的豪车,就是刮一下漆都够赔了。

没有人靠近,就没有人发现车子本身在微微摇晃着,如果不是因为车子本身机能好,底盘稳,恐怕就不止这么点晃动的幅度了。

要是爱车人士往车门口一拉,往里一看,就会肉疼地发现车子的主人完全不拿真皮座椅当回事儿,使劲乱蹬着地被踢出了好几个印子。

柚子走到大街上,整个人被冷风灌了个够,他手里拿着刚从24小时便利店买来的最大号避孕套和润滑剂,左右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