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1 / 2)

黄瑰瑰女士则认为,能找到一个相互陪伴、共度一生的人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

没等程凛接话,她率先反驳:“你管是男是女呢?只要合得来,阿猫阿狗都可以啊!”

阿猫麦麦拿着小托盘端来热红茶:“叔叔阿姨,这是热红茶,当心烫。”

见他还忙忙碌碌样,黄瑰瑰慈爱道:“麦麦,你也来坐呀,别忙了,休息休息。”

“阿姨,我的鱼汤还在煮。”麦麦高兴地回答,“我再去看看。”说完就去厨房探望自己的鱼汤了。

“你怎么不帮帮人家?”程先旭低声提醒,“走前到后都在他忙,这不太好吧?”

程凛道:“我的脚都受伤了,他怎么可能舍得让我走路?”

黄瑰瑰打量自己儿子比对方高的个头和壮的身材,觉得哪里怪怪的。

“你们一直住一起?”她问,“平时也这样吗,你翘着脚当大爷,人家麦麦忙来忙去的?”

程凛心道冤枉,但默认了黄瑰瑰的揣测,认为这样有助于为麦麦树立良好的形象。

黄瑰瑰心里更不是滋味,便问:“感觉麦麦年纪还很小啊?今年几岁?”

于是等猫再从厨房出来,就看到黄瑰瑰高举巴掌往程凛身上扇:“才18岁就被你逮到家里同居?!你是不是东西啊?!”

“我是让你们来参加婚礼的,不是来拆散我们的。”程凛肩膀挨了一下,躲避道,“人家自己乐意。”

他认为母亲应该秉持未知全貌不予置评的保守态度。

但一想到自己之前惹猫生气到离家出走,感觉也情有可原。

麦麦见此场景,急得扑上去:“不要打他!”

黄瑰瑰非得弄个明白:“你是不是就看人家好看,玩弄人家的感情?!”

“玩弄感情我结什么婚?”程凛把麦麦一捞,答。

“人家父母没有意见吗?麦麦不念书吗?”

“人家……没有爸爸妈妈,就一个人。”程凛含糊说,“白天上班,晚上上网课。比我上进多了。”

事态紧急,虽然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至此,麦麦意识到自己该主动表态打破僵局了。

想要结婚成为女婿,他需要得到老丈人和丈母娘的认可。

猫心中措辞,郑重开口道:“程凛是我全世界最喜欢的人,我一定要娶他的。”

三个人心思各异,全沉默下来。

程凛在回味那句全世界最喜欢的人,嘴角的笑意难压抑下去。黄瑰瑰和程先旭的重点则放在后一句。

一定、要、娶他的。

麦麦惴惴然而忠心耿耿地在程凛身旁坐正。程凛捏了捏他的手掌,随后抬起他一只胳膊,让他把手搭在自己肩膀上。

以往都是老婆主动做这个动作,猫并不适应。

程凛的背脊宽阔,人又比他高,这么搭起来颇感别扭。

但程凛捏紧了他的手,不让他退开。

接下来在麦麦的眼中,程凛的父母忽然换了态度,婚事得以顺利推行。一顿便饭后,两人起身告辞。

黄瑰瑰和程先旭的想法在开放中又保留了一丝传统――原本认为麦麦受压迫遭哄骗,但事实证明人家似乎乐在其中,并且在这段情感中某种程度上占据了……主导地位。那也无所谓吧,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麦麦,你的鱼汤真不错。”黄瑰瑰赞叹,随后说,“程凛……就交给你了。”

麦麦郑重答应,搀扶着程凛方便他站立。

“过两天何助会把你的……嫁妆送来。”程先旭对着自己不争气的儿子道,“记得查收。一点心意。”

“谢谢爸。”程凛倚靠着麦麦回答。

程先旭已经站在玄关穿鞋,但看程凛大半天都装出一副有气无力很羸弱的样子,终于忍无可忍地拆穿道:“你装什么呢,你的脚哪有那么严重?”

他扭头对着麦麦说:“别说走路了,现在抽他一鞭子,让他跑步也行。”

“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