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

珠光宝气,没有亲眼见过的人真的很难想象,死物如何会有气息?

但它们确实有。

非但有,还是那般的甜蜜可爱,无孔不入。

严英杰的目光好像被锁定了,眼神迷离,他的呼吸不自觉急促起来,神智都有片刻游离。

“十万金珠在此,”李仲打开天窗说亮话,“全是孝敬大人您的。”

何为金珠?便是金子打造的精巧工艺品,以及罕见的珠玉宝贝,相对单纯的金银锭子,更轻巧更刺激。且只要时机到了,更有无限升值空间,是各国权贵的最爱。

云南地处多国交界处,时局混乱,各种北地少有的珠宝,在这里都不算稀罕物。

可李仲这一箱,却连见惯奢华的严英杰见了,都觉得稀罕。

皆因这是买命钱。

十万金珠多么?

自然是多的,只怕一座县城的底层百姓累死累活赚十辈子,也不过是个零头。

可十万金珠真的多么?

若用来买命,就显得便宜得很了。

书房内的空气骤然变得柔软起来。

“胡闹。”严英杰回神,又板着脸骂了句,可他的语气中已经不见了森然的怒气,取而代之的是柔软的温和。

李仲便笑了。

“重阳将至,大人为一方父母,连年操劳,我等感激涕零,难免忘形,还望大人,见谅。”

“哎,你也是性情中人,”严英杰摆摆手,叫他坐了,“来啊,上茶。”

第144章 明月(三)

寒暄一回,李仲意有所指道:“可惜那苗瑞不识好歹……”

当两个人拥有共同的敌人,就可以省去许多麻烦,达成短暂且微妙的相互信任,而以此打开话题,更是屡试不爽的万金油。

严英杰冷笑,“他若同你我一条心,也不会有今日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