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有这种心理动机,会做过类似这样的事。因此增添了这样的论据以后,我在上一回告诉你的,由贾元春来告发秦可卿真实出身的论断,就更符合逻辑了。因为在现实当中,如果是一个贾家的女子,她最早选秀女被选进太子宫里面,在那里边生活过一段的话,那么她对太子府的一些隐秘事情,就会有所耳闻,有所觉察;关于她自己家族藏匿了一个从太子府里面偷渡出去的女婴,她后来也是能够获得这个信息的,并且经过长期的观察、思考以后,她是可以得出两者必有关系的结论的。她揭发了那个被藏匿的女子的真实身份,造成了那个女子的死亡,尽管她觉得自己忠于皇家律法是正确的,也没导致自己家族受到处罚,甚至还相当“风光”地了结了那段“孽缘”,但她内心里毕竟不安,她就私下里派太监给家里送银子去,让家人给那女婴的父亲打平安醮,以免冤家来跟她纠缠。明白我这个逻辑了吧?所以从这样一些分析来看,现实生活当中,我们推测的曹家的一些情况,和小说里面所呈现的艺术文本是对榫的。因为我确定的大前提是《红楼梦》具有自叙性、自传性,那么我这样一些思路,都应该是成立的。否则,小说里面不会有这么多的“逗漏”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