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也只有她可以决定,所谓的立继从妻。
所谓的“立继从妻”,指的是为家族设立继承人,一般应该由被承继人(纪同鸣)来决定,这时其妻子(安素)没有决定权,但是因为纪同鸣已经下落不明,现在已是凶多吉少,虽然安素按着不让办葬礼,还花银子派了更多的人去找,但是众人心里纪同鸣已经没了。而安素现在没有再嫁的意愿,根据“夫妻一体”的理念,设立嗣子的权利转移至寡妻,将由寡妻决定嗣子的人选,其他人无权干涉。当然,若尊长尚在世,也要考虑他们的意见,但是该意见不具有决定性,不过,纪家三代之内并没有尊长尚在人世,现在安素具有绝对的决定权。
这些个族长说的大义凛然,各方面好处说了个遍,主要强调对纪怡嘉没有威胁这一条,他们以为已经自己已经抓住了重点,按照本朝律法设立的嗣子可以获得纪同鸣全部财产的四分之一,在室女也就是纪怡嘉还是享有四分之三的财产继承权,就像他们所说嗣子怎么也越不过纪怡嘉。
如果安素现在无病无灾,身体健康,为了女儿能更好的生活以及出嫁后还能有个人撑腰,安素会考虑这个意见,挑一个品行不错的过来精心培养,担下这整个家,但是安素知道不行,她撑不了多久,就算是有嗣子她没有太多的精力去培养,要是那样就是把虎豹引进了家门,与她的蓁蓁更不好,她的女儿实在太小了。
安素心里这样想,但是面上不显,只说在考虑考虑,她得先稳住族中的这些人。
族中长老也没想着逼太紧,主要是旁边安晟的眼神已经要吃人了,他们就算是在傻也察觉到这位爷是不高兴了,这位的混不吝金陵城没人不知,他们自然也不往他枪口上撞,麻利的就圆润离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本文律法参考宋元时期的继承法律,作者之前准备司法考试,自学过古代法制史,也查了诸多资料,文里大都符合历史律法,就算有些偏离轨道也请勿喷,一切都是为文服务。望喷者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