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谢谢你,那森!”余颂急着上楼拿纸笔写要买的东西,一溜烟从他怀里窜出去,随便摆手当作再见。

直到一连串上楼的脚步声消失,那森还坐在原地,用手摸了摸自己的嘴唇。

蝴蝶飞跑了。他想到之前玩打水漂的那天,跟今天一样,每次余颂像对待格桑花一样对待他时,那森就会觉得爱情是个很可怕的东西。

他总有一瞬间感触到他内心深处,被他压制已久的荷尔蒙冲动他愿意为了余颂做任何事。

甚至为了余颂去死。

“除了文具,你还需要买一套护具你不能不学骑马,学校会有专门的老师教你。除了这些,你参加节日时还需要重新做件衣服,首饰也得再多打一套。”

洛桑在本子上记下了要买的东西,余颂抱着枕头坐他旁边,看对方洁白笔直的指头捏住钢笔,笔尖划过,写下的字比他这个汉人写得都好看。

余颂说:“你写字真好看。”

洛桑笑了笑:“谢谢,比不上大哥。”

“你写字比他好看,”余颂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举例子对比,“我还看过萨杰写字,他跟你比起来,就像是拿棍子在本子上瞎戳了几道。”

他以为自己这话说得有够高明,结果洛桑反而勾起嘴角,态度平和:“你还真是时时刻刻想着别人啊。”

余颂:“..........”

这话里的阴阳怪气迟钝如他都能品出来了,看来就算余颂说要跟他过夜,洛桑的气也还是没发泄完。

要哄人,就先得搞清楚他是什么样的人。虽然那森说他是因为吃醋,但余颂觉得光这点洛桑不应该发这么大火,所以估计也有其他原因。

洛桑这个人,会写字,会画画,会做工艺,骑马射箭样样通,讲话也算幽默吧,更何况长得好看又有钱。

这样的男生自尊心都很强,明明就是为了他才去参加比赛,而且赛前还说过让他仔细看自己,结果他倒好,拍拍屁股跟别人跑了,任谁都会生气。

虽然这气生的时间有点长了,但生气原因尚可理解。余颂想明白后,问人:“你还在不高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