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师傅解释道:“这附近有个体育馆,三天两头地开演唱会。今晚看这人数,还都是年轻女孩,应该也是有一场演唱会。”

莫程念叨:“早知道我们换条路就好了,这要堵到猴年马月……”

坐在后排的陈淮序单手支着头,靠在车窗边,垂下眸子划动着腿上的平板电脑,神色有些疲累。

窗外斑斓的灯光映在车窗上,闪烁着迷离的色彩。

这次陈淮序亲自带队,和夏的核心骨干集体出差,忙了大半个星期,待的地方除了酒店就是办公地点,连Z市长什么样都没仔细看过。今天难得不需要加班,一群人在回酒店休整的路上,就吵吵嚷嚷着要去吃Z市最有名的灯记夜宵。

莫程举着开了免提的电话,伸到后座。

“老板,晚上在灯记吃夜宵,去不去?”

陈淮序作为老板,自然要犒劳员工,于是颔首道:“尽情吃,今晚我请客。”

电话那头爆发出剧烈的欢呼声,众人开始纷纷盘算今晚要怎么狠狠地宰陈淮序一顿。

挂了电话后,车辆正好停住了。等红灯的间隙,仿佛是心有灵犀般,他抬起头向窗外看去。

对面的马路上停了一辆黑色的保姆车,两个年轻的女孩站在路旁,头上还戴着演唱会的发亮头箍,打闹着一前一后地钻进了车里。

他有些愣怔。

虽然只是晃过一瞬,但他好像看到了言蓁。

怎么可能?

陈淮序放下平板电脑,闭上眼睛往后面靠去,轻轻地捏了捏眉心。

她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

两个小时的演唱会有点耗人精力。言蓁回房间洗了个澡,躺在床上歇了一会儿,就接到了应抒的电话,说要出去吃夜宵。

“我告诉你,来Z市,一定要去灯记吃夜宵,”应抒在电话那头强烈推荐,“不吃等于白来。我和秦楚先过去,助理小赵在楼下等你,你收拾好了就和他一起过来。”

言蓁换了一身衣服,化了个妆,下楼到了酒店大厅。

助理小赵就是白天接她们的那个男孩,年纪不大,但极其认死理,说什么都要帮言蓁提包。她拗不过他,只好把包递给他,两个人一起上了车,赶往饭店。

言蓁走进包厢时,秦楚和应抒正亲密地挨在一起。见她来了,两个人立刻欲盖弥彰地分开了。

言蓁很是无语,道:“你们俩来吃不就行了,非得叫我当电灯泡。”

“那怎么好意思让你一个人在房间里呢。”应抒坐过来挽住她的手臂,“我可不是那种有了情人就忘了朋友的人。”

秦楚在一旁抿着嘴唇笑。

他私底下和在舞台上完全是两个风格。舞台上肆意张扬,舞台下却有点内向,年纪和言蓁相仿,完全就是一个大男孩。

三个人喝了一点小酒,言蓁借口上厕所,给小情侣留出一点私人空间,自己则好奇地在饭店闲逛,走到一处僻静的走廊拐角处,竟意外地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陈淮序。

Z市明明很大,可她头一次觉得这个城市竟这么小。

他立在安全通道门口,背对着言蓁,正在打电话。

她踮起脚尖,悄悄地凑了过去。

“不,我不在宁川,出差了。”

“嗯。”

“大概下周回去。”

陈淮序专注地打着电话,没注意到身后有人正在悄悄地靠近。

言蓁屏息听了一会儿,虽然不知道对面是谁,但听陈淮序放松的语气,应该是他的好朋友。

言蓁喝了点酒,玩心渐起。稍微坑他一下,在他朋友面前破坏他正人君子、清冷禁欲的形象,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于是她刻意掐着嗓子,娇滴滴地对着电话那头喊:“亲爱的,你什么时候好呀,人家都等急了。”

语气矫揉造作,听得连她自己都起鸡皮疙瘩了,但所幸杀伤力十分强大,陈淮序和电话那头一齐顿住了,空气陷入了诡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