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顾看得简直要抑郁了。

出发这天,他吻醒郁欢,想着还是应该以孕夫本人的意见为主,“小猫,商队今天就要走了,你……”

“唔……要走了吗?”

郁欢迷迷糊糊的,眼睛都没睁,便兀自化成兽形,然后从空间里拿出一个小猫包,自己跳了进去,还用尾巴拉好了拉链,继续躺好,嘱咐道:“走路慢一点哦,不要把我颠醒了。”

看那理所当然的态度,显然是从未想过要同虎顾分开。与一兮一湍一√。

虎顾抱起透明的猫包,看着里面蜷缩着身体,又开始打起了小呼噜的小猫,顿时哭笑不得。

所以说,想那么多做什么呢,他这么些天的毛都白掉了……

与郁欢觉得自己理所当然要跟着去不同,虎族族人们,则是理所当然地认为,使者就应该要留在部落里,庇护部族。

看着被虎顾背在胸前的使者,大家纷纷发出了反对意见。

有些早就看不惯虎顾独占使者,想要借机篡位的兽人,更是别有居心地指责道:“虎顾,你既然已经成为了第一勇士,就应该一心为建设部落出力,至于使者大人,就应该交给我们来照顾才对!”

“就是啊!”

“凭什么不让我们靠近使者,你也太霸道了!”

面对群情激愤的质疑,虎顾不喜不怒,面色平淡地回击道:“就凭使者一开始看上的就是我,只有我,在使者无家可归的时候,收留了他。”

说完,他沉着脸,不怒自威地环顾一圈,然后大手一挥,沉声喝令道:“出发!”

商队依言启程,看着队伍逐渐远去的背影,刚刚出声抗议的人互相指责道:

“你刚刚怎么不继续抗议啊,一个眼神就怂了,真没用!”

“你还说我?你不是也一样……”

“唉,其实也不怪我们,实在是虎顾的眼神太可怕了,明明看起来不凶,但就是让人心底发凉……”

“对的对的,啧,我们就是说了两句,至于像我们要抢他伴侣一样么,也太小气了……”

“哈哈哈,你这么一说,还真像,不过使者那么高贵,怎么可能看得上虎顾呢?虎顾虽然厉害,但性格可太无趣了,又硬又臭的,原本仰慕他的亚兽,都很快转移目标了。”

“要论讨人喜欢,虎顾比我们可差远了哈哈哈哈……”

话题自然而然扯远,也离真相越来越远。

商队走走停停,一路跋山涉水,直到三十天过后,才走到百兽城外二十里处。

“天快黑了,就地驻扎,休整一下,明天再进城。”

虎顾把手上的拖车放下,然后指挥着大家,扎营的扎营,排查环境的排查环境,看货的看货,打猎的打猎。

他自己也抱着猫包,选了一条路,独自探索。

自从掌握了十八般厨艺后,以往大家趋之若鹜的肉干,便再也没有了吸引力。

每天,他们都要留出时间,用来打猎,做新鲜的食物,为此,他们此行还专门带了一个厨艺出众的亚兽。

虎顾独自行动,大家没觉得有什么不对,或者说,是习惯了。

反正每次,他都能带回猎物,而且还比其他人组队带回的都多,大家也就乐见其成,甚至还在心里感叹他的强大和负责。

但其实,他们心里负责慷慨的队长,只是想趁此机会,干点私事罢了。

茂盛的参天古木下,拉开拉链的猫包散落在地,而它的主人,却正被一魁梧伟岸的男子,按在树上,亲得满面绯红,身子发软。

两人唇齿开合间,隐隐约约能看到,两根粉红的舌头互相嬉戏、追逐,牵着暧昧的银丝,交缠得难分难舍,明明呼吸越来越困难,却谁也不愿放开对方。

以往在部落里,只要虎顾在家,两人便像有皮肤饥渴症一样,时时刻刻都要黏在一起,不分时间,不论地点,家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是他们疼爱彼此的温床。

他们早已习惯了像藤蔓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