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那人仍是那副模样,容貌清俊,肩宽腿长,戴金丝边眼镜,一身考究西装。
与她轻轻碰杯,腕间一枚限量版积家手表璀璨发亮。
好不容易送走一尊佛,怎么他妈又来一尊。万姿在心里碎碎念,但并不妨碍她笑容款款:“谢谢丁总。”
以前万姿从不这么叫丁竞诚,只叫他babe。
万姿认识前男友丁竞诚的经过,跟言情小说似的。
七年前,她在香港中文大学读大一,做学院刊物记者;而他是亚洲知名财经杂志《寰宇财资》的总编,接受她的采访。
采着采着,他就开始追她了。一开始万姿感觉是懵的,一来丁竞诚比她大十岁,二来从相貌到事业再到性格,这人好得无可挑剔。
甚至初夜那晚,他都极尽温柔。光是让她放松的前戏,就花了四十分钟。
后来万姿才懂,伟哥的起效时间,恰恰是四十分钟。
他硬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