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忍不住低头瞧了眼头家,辜镕的神色十分平静,单薄的眼皮低垂,露出两道不大深刻的双眼皮褶皱,眼睫缓慢地眨着,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
詹伯低头,靠近辜镕的耳畔,忍不住道:“头家,像他这样的年轻人,用心当自己人养上几年,能效忠你一辈子。你怕老太太看了难过,不愿意待在老太太身边,可是我已经老啦,还能够伺候你几年?这么好的一个孩子,你当真不要?”
辜镕欲言又止,英挺漠然的面孔上,有种举棋不定的犹豫。
他那颗寂寞坏了的心里头从没有过这种感觉,像是感动,又像是害怕,还是怕多一些,他在枪林弹雨里头都没有这样无措过,简直有些畏惧,畏惧这个真挚地仆倒在地上为他祝祷的年轻男人。
这人甚至不能称得上一个男人,两颊瘦得凹陷下去,五官更加突出,杏核似的大眼睛,小鼻梁,红嘴唇,纤长的四肢和脊梁像几根竹竿似的,架着身上那件洗得起了毛边的灰衣裳灰裤子。十七八有吗,还是个少年罢了。
平心而论,辜镕并不讨厌他,正如詹伯所说,辛实长得确实讨喜漂亮,是种可怜巴巴的讨喜、本本分分的漂亮,实在令人难以对他产生厌恶,甚至让人想为他做点什么。就像遇见一只瘦巴巴的狗崽子,稍微有点善心和钱财的人,情不自禁就会想把他养得胖些。
把这个人留在身边,不会是件坏事他脑子里清楚这件事,那时在饭厅里头,隔着那扇屏风听到辛实主动提起时也动了心。
可是他这个人,腿和耳朵坏了以后,心也跟着坏了,添了很多的毛病。而最大的毛病就是变得敏感又脆弱,受不了别人说他残,说他废,就是无意看他一眼都让他觉得不好过。
辛实是无心之过,是受了绝对的迁怒,他全知道,但忍不住就是要把怒火发在他头上。
此刻辜镕不否认,他心里后悔了,后悔那么轻易地去抹灭一个年轻人的生路。在一个陌生地方谋生,不容易。而且詹伯也为辛实求了情,即使辛实可有可无,詹伯的面子却应该要给,他应当答应。
他已经有点想松口,可心里头,忍不住还是有点抗拒。
那毕竟是个陌生的外乡人,还年轻力壮,他却是个残疾,一个站不起来的废人。
再有钱,从前再风光,那有什么用,他连自己站起来走出这座大宅子都办不到,他的后半辈子,一眼望到头他得靠着别人活。
说到底,他和辛实,不对等。尽管辛实不过是个穷小子,可辛实有双笔直有力的好腿,有对灵醒的好耳朵,就足够高他一等。
他还怕,怕自己哪日再次轻而易举地大发雷霆,让这个年轻人受伤。
一年以来,此类事宜不是没发生过。
詹伯已经替他寻摸了好几个贴身的仆从。
头一个是男人,当着他的面,老老实实,背着他却同女佣嚼舌根,说回家爹娘问起自己在外头做什么,不敢说,丢脸,谁家大小伙子,天天伺候一个瘸子,走到哪得推到哪,搀都搀不起来还死犟着天天要出房门,耳朵还聋,一句话有时候要讲三遍才能听清楚,他要是他,就是吊死了也不这么憋屈地活。
这一个,叫他辞退了,并且由于此人诋毁主家,严重违背了当初签下的合约,至今似乎还在四处做工偿还欠辜家的违约金。
后来的第二个,乃至三四个,就全是丫头。
胆子小的,叫他横眉冷对的态度吓得连日地抹眼泪,最后工钱也不要,趁夜逃回了乡下。这个他没有追究,给送了工钱。
胆子大的,大概是早晨替他更衣时隔着裤子瞧见他晨起的反应,知道了他只是腿坏了,其实还中用,就来爬他的床。夜里头,趁他睡着,从床脚爬到他的床上,光着身子拿一双手在他身上四处地摸,强行地想要坐到他的坏腿上借他怀上一个辜家的长孙,叫他一挥手掀了下去,铁青着脸喊了人来连被褥带人卷成一团连夜丢出了门。
那么多人,流水似的从他身边淌过,可竟然一个好的都没叫他遇上,他们把他当废物,当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