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畅的沟通了。并且辜镕跟他讲过,伦敦有许多的华人社区,不必怕到了那里举目无亲。

尽管辜镕没说,他也知道,是因为他在马来亚待着害怕,辜镕担心他,为了叫他安心过日子、好好念书,才打定主意要搬家,他也愿意跟辜镕去任何地方。

他主要是怕去了那么远的地方,大哥又该担心他,该催他赶紧回中国了。结果倒是他想得太多,一听说辜镕是带他去英国避难,同时是送他去大学念书,大哥马上表示支持他去,叫他别总挂念家里,学本事最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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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这么一说,辛实心里总算是没了后顾之忧。

断断续续忙碌两个多月,辜镕同祖母持续通信沟通搬迁事宜,搬家的日子就此定了下来,半月后乘轮船举家迁往伦敦。

第68章 第68章(副cp剧情)

定下迁家日期后,辜镕特地去同朝天铮见了一面,给他提供了两条路走。

要么跟着辜家一起迁走,在大学结业前,辜家会给他提供庇护;如果不愿意离开家乡,那么辜镕就把目前这座洋楼送给他,再托关系将他的名字加入到雪兰莪州自卫团的名单里。自卫团有一定的豁免权,可以留居原地,而不用被强迫搬去新村接受监管。

朝天铮在经过短暂地思考后,表明想要跟着辜家一同去往伦敦。

父亲去世后遗产全到了他手上,雪市有不少专以骗人钱财为生的组织,看他年轻,便千方百计地来认识他,诱惑他去嫖去赌,想要从他这里把父亲的遗产骗去抢去,对他几乎是穷追猛打。他躲避得疲惫不堪,三天两头就要和人打一架。

雪市如今乱成这样,看在辜家的份上,那些流氓匪盗才不敢明抢,如今辜家要搬走,他便如同小儿抱金于市,早晚就是个流落街头。

假如单只是金钱上的困扰就算了,最重要的,按照目前的社会状况,他很有可能还要面对失学。

麻烦如此接踵而至,再加上他还得同时负担一个痴痴呆呆的金翎,这就不得不让他多做出一些打算了。

辜镕想也是这样的结果,便点了点头,自觉是对老朋友有了个交代。他借了一个擅长计算的会计给朝天铮,要他把行李收拾完毕,同时向学校办理退学,洋行里的财产也要做好转移。

朝天铮全都答应下来。

回家的路上他路过了一家医院,犹豫半天,鬼使神差地走了进去,问了医生一个问题:“有没有办法可以改变眼珠的颜色?”

金翎的病时好时坏,假使他能够把眼珠变成黑色,金翎或许就能够好受些。他实在不想再看到金翎每次大梦初醒时那种痛彻心扉的眼神,倒宁可金翎永远地把他当成他爸爸。

他得到了一个否定的答案,有些怅然若失地回了家。

不过改不了颜色也没关系,再过二十年,等他到了爸爸这个年纪,差不多也就是爸爸那个模样。

走上台阶,他推开了客厅的门,一眼看见金翎就躺在百叶窗下的竹榻上。

榻边的桌上摆了一支灰色的钢制注射器,一格格的日光朦胧地照在榻上那个漂亮的青年身上,他的嘴唇粉红,眼睛轻轻闭着,雪白的手腕上戴着一块金色的机械表,面色是种平静的温柔。

朝天铮的心跳停了一刹那,他迟滞地站在原地,心脏像是被人狠狠捏了一把,说痛,还有些无助,几乎无法行动也无法呼吸。

一瞬间,他恍然回到第一次见到金翎那天,那天他也是下学回家,在家里看见了这个陌生人。

那时金翎穿着单薄的淡紫色短褂,白纱裤,旖丽地倚在一张大榻上打盹,墙角紫色的丁香花随风吹到他的身上,香气散开,是种叫人无法忘记的馥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