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把小小万放了进去。
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直面死亡。在浓绿毛色被盖住的那刻,她终究泣不成声。
泪水这么透,这么软,可以松动泥土,渗入地下,却唤不醒一只小鸭,一缕小小的灵魂。
是不是前天让它玩了水;是不是她昨晚少喂了一点玉米;是不是天气转冷时,没给它加个小垫子。
她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却已被近乎绝望的后悔吞没。
后悔曾如此短暂地,把它带回了家。
“万姿,没办法的。”
埋葬完牵起她的手,第一次,爸爸没有叫她任何外号。
也是第一次,向来在她眼里无所不能的他,露出那种无可奈何的疲惫神色,和所有中年人如出一辙。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很久很久以后,她无意中看到视频,那些专卖给儿童的小鸡小鸭染色过程极度残忍,有毒颜料与幼嫩绒毛粗暴混合,注定了它们造夭的宿命。
等知道这些的时候,她也已经长大了。
但她知道的,远不止这些。
第106章酒后乱性
她知道的,远不止这些。
有些事,宛如钉入骨髓的长针,只在特定时刻隐隐作痛。
万姿摸索不到,更拔不出,它们已经长在了血肉之中。
高二那年,她在爸爸车上发现了一盒安全套,已经拆封且所剩不多,而爸爸已经夜不归宿好几回了。一个十六岁少女是担不起这种惊惧的,她立刻告诉了妈妈。
然后,如同幼年时见证小鸭子的尸体一般,她见证了父母本就奄奄一息的婚姻,又如何于濒死一线,爆发出强大生命力
爸爸口口声声“爱那个女人”,妈妈却死扛着不愿意离婚;就在妈妈万念俱灰时,爸爸又突然回心转意了。
他们永远就像一对末流演员,剧本拙劣无奈入戏太深,只好在互相仇恨辱骂间,继续这场畸形秀。而他们都忘了,台下还有落单的观众。
被恶心到的,从来只有万姿一个人。
至此之后,她畏惧婚姻,逃避亲密关系,痛恨出轨与不忠;但最恨的,还是父亲。
陪她长大的是他,背叛家庭的也是他,爱瞬间翻转成憎,她简直想弄死他。戳破秘密的那晚,她仿佛一夜早衰,不再给他取那些傻乎乎的昵称,不再跟他多说一句话,甚至不再叫他“爸爸”。
这般孩子气的抵制,她本以为很难长久。但事实证明,实践起来轻而易举。
一个铁了心冲出小城,留在大城市读书工作的孩子,几年跟父母见面的时间,算起来也不过区区数十天而已。
日子过得很快。
大学毕业的第一年,万姿正式成为上班族,成为香港拥挤人潮中,最不起眼又努力向上的七百万分之一。
某天深夜加班,她突然接到爸爸的语音。
工作被中途打断,她口吻很难柔软:“万永安,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我最近想去趟香港,你有没有空见个面?”
他的语气中有种僵硬的随意,宛若一块空心陶砖,被压在她的沉默下,最终还是分崩离析。
“忙就算了。”
“有的。”
时间如水,早已把万姿对爸爸的恨意稀释成了漠然。再怎么心冷,到底是一家人。
她答应下来,就像接下来一个难搞的项目,甚至还如服务客户般,为他定机票定行程,处处透着周全而无情的专业客观。
然而,爸爸甚至连首日的安排都没走完。在铜锣湾吃完晚饭,万姿本来想带他去看赛马,但他却意兴阑珊,连讪笑都是疲倦的。
“有痛风,走不动了。”
这种慢性关节炎,是嗜好海鲜的小城居民常见病,爸爸也不能幸免。于是,同游时体力不支的人,从她换成了他。
夜色朦胧,时候尚早,她便领他去维多利亚公园歇息,顺便在雪糕车买了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