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而且目的只不过是“获利终身”的那个“利”字。

袁枚文章里说“广采游心骇耳之事,妄言妄听,记而存之”,真心希望从头至尾,只不过是志怪之说,小说家言,从来不曾真的在历史上发生过。

不过,我同样相信,人心是没有下限的。

这一节我自己犹豫很久,还是原样写了,这样写出来,不是为了去渲染世界多么阴暗,人心多么可怕,而是希望每一个人,都可以睁开两只眼睛去看这个世界,它有爱有善,值得我们生活其中,但恶也如影随形,不要因为觉得失望就捂住眼睛塞住耳朵不去听不去看,适当知道,有助于更好的保护自己。

我有段时间,特别喜欢看恐怖片,尤其是公路逃杀性质的,我的小伙伴们尖叫说为什么喜欢看这种片子啊,求刺激吗?心理不正常吗?

都不是,我看这种片子,更多的是去学怎么更好的生存。不作死、不随便好奇、不冒冒然进入无人区域你看,这种片子虽然可怕,却在另一个层面给你提醒和点引。

爱这个世界,但不轻信这个世界。偶尔站到黑暗边缘,是为了清醒认识,及时避开,还能适时拉别人一把。

☆、第⑦章

炎红砂想起乍看到第二幅水影时,自己说的话。

这不是家养的狗吧,我家里要是养这样一条狗,还不如打死算了。

当时那么奇怪:主人家遭遇大难,豢养的家犬不拼死上前营救也就算了,反而安坐如山,气定神闲。

现在明白了:如果那把火,根本是那只狗放的呢?

炎红砂激灵灵打了个寒战。

罗韧顿了一下,似乎在斟酌怎么说合适:“你们没来之前,我和木代也讨论过,你很难用日常的人性去要求这只认字犬,《子不语》里的那个故事也提到了,县令问唱歌犬是人是狗,它回答说自己也不知道。”

炎红砂低声说了句:“如果真是三岁……什么都还不懂呢,哪还能指望有正常的世界观啊。”

若只是单纯的动物也就算了,主人给你一口食粮,你对主家尽心尽力,它又并不是,它有人心,却不懂人性,反咬一口、忘恩负义、引狼入室这种话于它,并没有特别意义。它对那姑娘有扭曲的愿望,得不到排解,用兽类的斗狠法则解决一切,却又荒诞而讽刺的使用了火。

很多史书里都提及:火的发现和使用是旧石器时代人类最伟大的成就,从此,人类从树上走到地面,基本脱离了动物属性。

也许,写史者都太乐观了。

静默中,曹严华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然……然后呢?”

水影的顺序是倒叙,第一幅水影,就是整个故事的结局。

曹严华清晰的记得,画面上,有一只狗,边上还有一卷凤凰鸾扣封住的凶简。

“是不是说明,最后一根凶简,在那只狗身上?”

罗韧缓缓摇头:“从年代上看,已经过了百余年了,不管是人还是狗,估计都已经死了。我倒是倾向于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