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 / 2)

但陆珩贤名太盛,被先帝高宇所忌惮,在某日陆珩外出清谈归家的路上,将他暗杀于马车之中。

后来陆珩的大哥陆珏为了避祸,拖家带口回到了老家虹州。

虽是亲兄弟,可陆珏和陆珩并不相像。知道这弟兄俩的人都难免感慨,陆珩的一些美好品质,比如他的相貌,他的身材,他的文化素养,在他哥身上是找不到半点相似的影子。

但陆珏偏偏有些野心,借着陆珩遗留在世间的盛名,倒也靠着酒肉碗盏相交,拉拢了不少势力,在虹州闯出了些名堂,不算辱没家门。

赵臻……

奚瞳又想起那一席近妖的俊逸容容颜,心头不由颤了颤,生出已经不知道在心海里酿了几遭轮回的隐痛。

赵臻现下二十八岁年纪,去年先帝薨逝,年仅五岁的太子继位,他官拜太傅。

皇位的更替代表着世家利益的革新,世家门各怀心思,同皇权在暗中博弈着。可偏偏皇帝年幼,难掌社稷,当今乱世,邻国群狼环伺,可谓多事之秋。

赵臻此番跋涉,来到虹州造访陆家,想必是存了拉拢之心,想要通过联合世家,结束时局的动荡。

奚瞳想着,陆珏是有一些小聪明,但都是些上不了台面的投机手段。若说是他让赵臻大老远跑这一趟,实在不大值得。

赵臻真正想拉拢的,恐怕不是陆珏,而是陆珩的儿子,也就是姑娘们这些日子津津乐道的陆二公子陆忧。

陆忧继承了他父亲清正温润的容貌,也一样的博览群书,善清谈,在虹州和四邻州府都有贤名。

甚至因他风度翩翩,还引领了一些当世的风潮。

男子衣衫多颜色沉闷,布料厚重,可陆忧独爱清浅绸缎,某日清谈,他说到激昂处,手臂一抬,薄缎制成的袖子顺着手臂滑下一节,露出如玉般的腕子,在场之人为之倾倒。

此后,浅色的绸衣纱衣便时兴开来,成为文人墨客的心头好。

随着一次次的清谈宴会,陆忧的美名也越传越远。

虹州境内有大河兰河穿过,于是陆忧便得了“兰河公子”的美名。

想到这里,奚瞳“噗嗤”笑了一下。

她想起赵臻也有别号来着,叫“蘅山妖君”,端看他那张狐狸精似的脸,可比陆忧贴切多了。

姑娘们本在因为孟六的骚扰而情绪低沉,猛然听到一道突兀的笑声,难免愠怒。

于是她们决定,要让奚瞳站在献舞队列的最角落,绝不让大人物们瞧她一眼。

奚瞳对她们这项决策浑然不知,只沉浸在自己将要见到赵臻的期待……还有微茫却切实存在的恐惧之中。

她有些害怕见他。

赵臻。在奚瞳还是长秦公主的时候,他是宫里的太监。

他本只是长秦王上一名媵妾身边的侍茶,因为长得好看,又很会媚上,而立之年,便爬到了殿前枢密使的位置。

王上对他宠信至极,甚至超过了宰相。

长秦王上昏庸无能,沉迷酒色,手上的奏折几乎都是赵臻来批。

他权势最盛时,见皇亲公侯不行礼,逢大臣鸿儒亦可讥。

奚瞳身为长秦公主,看赵臻很不顺眼。

历史上宦官祸国的例子太多,赵臻又那般跋扈,父兄心盲眼瞎,她作为王朝的公主,受百姓奉养,如何能袖手旁观。

奚瞳曾于兴和大殿当众杖责赵臻三次,次次血染青石板。第一次血肉沾衣,第二次脱皮折骨,最后一次伤其精魄,但逢寒天,疼痛沥髓,赵臻必卧床十天半月,药不离口。

奚瞳和赵臻被彼此的厌弃和痛恨长期淬炼,却又不得不生活在同一宫室中。

赵臻为了报复她,甚至故意破坏了她的两桩婚事,两位候选的驸马,一位莫名死在青楼,一位在宴饮时中风痴傻。

此后,她便成了煞星,世家公子避之唯恐不及。

奚瞳以为,她会一直生活在长秦王宫里,同赵臻斗到老,斗到死。

直到……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