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是裹着脸的亚麻布飘落到地上,赤着脚的少年循着声音转过一张漂亮得惹人失神的脸蛋。

虽然还弄不清楚当前的状况,求生的本能告诉姜迟最好还是按照所谓的剧情走比较好。

“对不起,先生,我看不见。”手里还攥着一枝残败玫瑰的少年露出一个有些瑟缩的,可怜的笑来,他还以为是男人生气他擅自走进房子,“您,刚才走得太久了,连门口的马夫也不见了,我以为是您不想要我了……”

他的脚生得很秀气,脚趾圆润粉红好似花苞,应该是感受到脚下的古怪触感,有些不安地微微蜷起。

胆子比羊羔还小的男孩捏紧手里的玫瑰,连手心被花刺扎疼了也顾不得,颤抖的声音里夹着细碎的哭腔:“我错了,先生,别赶我走。”

他如同那些娴熟的同行一般竭力向陌生人奉上青涩如栀子花的身体,冰白皮肤惶然贴上男人戴着丝绒手套的手。

比月光更凛冽的刀锋擦过手臂,划破了少年身上那件廉价衬衫。

“我什么都可以做,真的。”

他生了一双圆如猫眼的眼睛,睁大了的时候茫然而无辜。

他是真的害怕,因此演起来也自然得多。

莫兰想到自己曾经在农场里看到的小羊羔,刚刚从母羊的胎衣中剥离出来,连站都还站不稳,却已经学会用柔软的舌尖舔舐主人的掌心。

好漂亮的小羊。

男人猝不及防地用手掌在少年眼前轻轻挥了一下。

少年只是迷茫地睁着那双圆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虚空。

“先生?”姜迟不安起来,眉目困顿的时候也好看得叫人想亲吻。

“我在这。”男人斯文俊秀的脸上掀起一丝浅淡笑意,语气好像在逗弄自己的小宠物,“往这儿来,好孩子。”

姜迟很听话,他现在唯恐男人杀人灭口,自然是他说什么都肯听的。

沾着血色的脚掌走过冰冷地面,落下一串艳丽印迹,像是开到极盛的玫瑰,竟是比少年手里的还要惹人眼球一点。

盲眼的卖花少年一只手扶着墙,小心翼翼朝着他的先生走去。

莫兰爵士身上还穿着沾血的白大褂,手里捏着锋利的手术刀,比名家手里的大理石雕像还要深邃的五官勾出一抹堪称温柔的清浅笑意。

在脚趾即将碰到尸体僵硬的手指时,男人牵住了那只纤秀而苍白的手掌。

“好乖。”他这么赞赏着,然后接过了少年手里的红玫瑰。

在这个贫富差距极大的城镇里,卖花的美丽少年有着另一层下流的隐喻。

意味售卖初夜的花朵。

猩红花汁从被撵烂的花朵中溢出,沾湿了男人修长的手指。他却混不介意似的,用那一点清甜的艳色蹭了蹭男孩的唇心。

“你叫什么名字,小家伙。”

少年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说实话:“姜迟。”

“华国人?”虽然是问话,但是语气笃定。

少年瑟瑟地点了点头。他答话的时候并不看着男人,雾气蒙蒙的眼睛总是好像随时要落下眼泪。

很想看看他要是真的哭起来是什么样子的。

男人轻笑起来,胆子也太小了一点。

“别害怕,我的曾祖母也是华国人。”

男人的房子实在是安静,没有来来去去的仆从,也没有撒娇打滚的宠物,呼吸声寂寂地拂过冷银色的刀刃。

少年有点紧张地试图寻找一些依靠,他往后退去,脚心险些踩在更粘稠恶心的液体上。

倒霉的死者是个肥胖症患者,被开膛破肚后流出一地混着鲜血的暗黄色脂肪。

在少年踩上那滩脂肪的一瞬间男人纡尊降贵地伸出手捞起了他细痩的腿弯。

“刚刚不小心把酒瓶摔了,地上到处都是葡萄酒。”莫兰语气淡淡,仿佛真是一件日常小事,“你太轻了。”

他没头没脑地又这么说了一句,语气里似乎有点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