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3 / 4)

ROJECT通过了呢,你们干嘛走啊?”看见阿策几乎被那群人踩死,我只觉得他是活该。

“OK,辛苦这么久了,今天晚上老规矩,去竹家庄,AA。”阿策这一呼众人齐应,我可不乐意了,这个孤寒香港佬,吃顿几百块的饭还要AA,叫我出份子钱我情愿回家泡面吃。

“对不起,我可是累坏了,今天晚上我要回家补觉,你们自便吧,不用预我了。”说完,我还很慎重其事地打了个呵欠。我这一个呵欠马上传染得大家一个接一个地打起来,人人都有些意兴阑珊起来。

阿策一见大家要散,不死心地说:“那今天晚上大家回家睡个好觉,正好明天是星期六,我们再出来饮酒吃饭直落,晚上唱K,我请,一个都不许少。”众人一听又兴奋起来,讨论哪家夜总会的小姐穿得比较少,这帮臭男人,好象没当眼前还有我这样一个女孩子。

我见实再跑不掉,眼珠一转,计上心来:“与其在外面吃那些味精菜,不如每个人交50块钱给我,让我来采办一桌菜来犒劳大家,保证大家吃得饱,吃得好。地点,就在我那出租屋,如何?来来,马上交钱。”

虽然大家纷纷质疑这我办的这桌菜的可吃性,但是好在众人只求个热闹,无意深究我的厨艺,倒也挺爽快地把钱交给了我。我粗粗算了一下,这些钱不但可以办得体体面面,而且可以保证省下我那份份子钱,不禁心花怒放。

手机“嘀哒”一声响,有短信。我打开一看,又是尹天与,提醒我该吃药了,这才发觉,他真的整整一个星期没露过面了。

星期六早上,我一觉睡到十二点才慢悠悠地起起了床,随便吃了个早午饭,套上件T恤遛遛哒哒地上了菜市场。在菜市场花了一个多小时,我才拎着大包小包的肉菜和一只活鸡回到家。跟着该摘的摘,该洗的洗,该泡的泡,我心情愉快地收拾着这些东西,小小的厨房顿时显得拥挤而有生气了。从小,我最喜欢的就是吃,因此,我的童年有大半的光阴是在厨房里找着一切可吃的东西时渡过的。找不到可吃的东西的时候我就自己摸着做一些能吃的东西出来。开始我妈生怕小小的我切了手或是把家给点着了,可是久禁无用,便只得放任我在厨房里用有限的资源倒腾出各种古灵精怪的食物,结果不到十三岁,我就全面接掌了家里年夜饭的掌勺之责。所以一直到现在,无论工作怎么忙,每年的春节我是一定坐飞机回家过的,因为我知道几千公里外,一家人的年夜饭在等着我做呢。

炉灶上的菜干猪肺汤也煲了有一个半钟头了,看看表,他们也差不多快来了,我这才围上围裙打算动手杀鸡。我先把烧得滚烫的开水倒在个大盆里,这才提起磨好的菜刀走到门外水池边,捉起那只大肥阉鸡,把鸡脖子附近的毛拔得干干净净的,在一旁放好一只空碗,打算拿来接鸡血,跟着手起刀落,刀法纯熟地一刀下去,给了它一个痛快,一边在嘴里念叨:“今天碰上我吃你是我们两个有缘份,你就别想不开了。再说,老挤在那又脏又臭的鸡笼子里荀且偷生一个不小心染上禽流感不明不白地还是让人人道毁灭了的结果还不如让我帮你早点解脱了,让你成就为一只优秀的白切鸡进了这帮人的肚子也算是功德一件。最多这样了,你记住了是谁吃了你,下辈子再找回他们,一个一个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不就结了……

“李好!”有人在我身好大叫一声,我左手抓鸡,右手拎刀,正聚精会神地接鸡血,给这一嗓子吓了一跳,手一抖,没死断气的鸡在我手里一挣,溅了我一脸的鸡血。没顾上抓鸡,我一脸晦气地转过身,才发现身后五步开外站着三个人:叫那一嗓子的是阿策,旁边两个人居然是,居然是尹天与和WILLSON!最好笑的是三个人三副表情:阿策是一脸受惊过度的样子,WILLSON则皱着眉头,好象我借钱没还一样,尹天与打量着我左手的半死鸡,右手的大菜刀以及血淋淋的脸却是一脸坏笑。

“广州的市场不是有杀好的鸡卖吗?”阿策站在距离地上那只死鸡半米远的地方惊魂未定地问我。

“白切鸡要在吃之前半个小时杀肉才最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