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想,孟薇怕那个清霜姑娘还真的会不为所动,四万多两银子泡汤倒是没什么,就怕这事办不成,她的一天假期没了可就不好了。
故而孟薇瞥见不远处的台案上放着笔墨纸砚,孟薇忙不迭的走到台案前,朝着叶子川招了招手:“小侯爷,为了表达你对那清霜姑娘的思慕,你要不要写几句诗给清霜姑娘?”
“爷不会诗。”
“那就借鉴前人的呗,那清霜姑娘看着就知道是个有才华的人,想要打动一个有才又不在乎钱的人,只能双管齐下了。”
“双管齐下?”
“对,一方面用钱砸的她怀疑人生,一方面用她引以为傲的才学征服她!”
孟薇话音才落,楚惊风就笑了:“那小薇薇,那如果像你这样又有才学又在乎钱财,还会厨艺的小姑娘,应该怎么征服?”
“征服奴婢?”孟薇一边忙着研墨铺纸,一边想也不想的说:“奴婢就更好征服了,只要有两点就好,有钱和长得帅就行了,不过要是那种最帅的才行。”
最好是那种能够接受好聚好散,不要大男子主义人,要不然她到时候喜欢上别的小鲜肉了,多做纠
缠什么的多不好?
叶子川若有所思,走到孟薇身侧,孟薇正好磨好墨,将毛笔递给叶子川:“小侯爷,你如果一时想不到用什么诗词赞美清霜姑娘,正好奴婢想起以前听闻的一个曲调,想来清霜姑娘这等喜爱音律之人定然会喜欢。”
☆、200.来了
接着,孟薇凭着记忆就将那首早就熟稔于心的《水调歌头》背了出来,一气呵成的背完,才发现叶子川依旧保持着执笔的姿势,面前的白纸上一个墨点也没有,反倒眼中满是探究的看着孟薇。
孟薇心中一颤,有些慌乱,但想到原主本就是土生土长,而之前父母在世的时候,和原主一家人都属于那种闷头干活的老实人,和村子里的人打交道的也少,就算叶子川去查,也查不到什么。
这么一想,孟薇便放了心,故作不知:“小侯爷,你这么看着奴婢做什么?奴婢的字不好看,你快点写啊,若是待会来不及送给清霜姑娘,那可就惨了。”
当然,惨的是她而已。
《水调歌头》虽然在21时间耳熟能详,从初中或者高中老师就会要求背诵,但不得不说却是最为适合这古代风气的诗歌之一。
当然,这古色古香的诗歌她学了不少,但是曲子却没听过几首。
就孟薇的意愿,她更愿意写一首嘻唰唰那样让人不自觉就想嗨起来的歌,最适合活跃气氛了。
只不过想想清霜姑娘顶着鹦鹉发型抱着琵琶又唱又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