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凌云慢慢收了脸上疯笑,慢慢溢出的是透到骨子里的悲伤:「好个死者难回!好个祖上基业!你们倒好,痛痛快快地走了,只留下我一人登宵,你不是说要回来喝了这罈酒的吗,你怎麽抛下我走了,难道你忘了?」
李凌云微闭了眼睛,隐约还听到那个高亢的声音在耳边喊著哥!你放心……那罈酒归我了,它跑不掉的!隐隐约约,萦绕耳间。
李凌云微微握紧双拳,大步往回走去,从行囊中找出一个白色细瓷的酒罈,抱在怀中,走到众人之前,面朝著宣州方向,大力的撕下了罈口封皮。
瞬间,便是一阵浓郁到了极至的酒香蔓延而出。那酒香像是最辉煌的岁月、最灿烂的拔剑、最疯狂的奔跑、最酣畅的宿醉、最缠绵的拥抱……一如最热烈的爱情生死依偎,生死相随。
这酒名叫红尘醉。三千红尘纷纷扰扰,争念不止,欲念还休,有几人能有一次酣畅淋漓的大醉,酣畅淋漓的连这红尘都能为之而醉?
李凌云微合了双眼,眼角隐约有泪痕,他将酒罈缓缓倾斜,那一股浓郁的味道,就随著清冽的酒水流向地底,濡湿一片泥土。
酒香,浓郁到了骨子里,香到了骨子里,闻者欲醉。
香飘十里,经久不绝。
登宵,你醉了吗?
全文完
番外-现世
浴室里一阵哗哗的水声。
一个年轻的男子半坐在卧室里,背靠在床头,一只腿踩在地板的毛毯上,一只脚随意的搭在床上,膝盖上一台笔记本,两只手灵活的操纵著,十指修长白皙。那男子後颈和两鬓的头发略长,其他半长的头发随意的垂著,带著金丝眼睛,眉目俊美,笔划难描。
卧房的光线有些昏暗,笔记本的光微微的打在那男子的脸上,淡淡的蒙了一层清辉,说不清的味道蕴藉流淌。不久,浴室里水声停了,又一会,那扇卧室浴室之间的磨砂门被缓缓推开,另一个年龄比起来略大些的男子走了出来。
他只穿著一条有些破破烂烂的低腰浅色牛仔裤,露出自然消瘦下去的腰线,身上的水还没有擦乾,顺著腹肌的线条缓缓流著,那男子手上随意的扯了一条毛巾,坐在床边,背对著那年轻的男子,自顾自的擦拭他的头发。
“三哥。洗完了……?”那年轻的男子一边摆弄手中的笔记本,头也不抬,随口问著。
那年长些的男子应了一身,扫了一眼他的弟弟,总觉得这个祸害带眼镜的时候显得特别温柔,他一边应著一边站了起来,赤脚走在柔软的长毛地毯上,把擦完的毛巾随手丢进浴室,问著:“怎麽不开灯,不怕近视加深吗?”
他哥哥皱著眉头,想起当时忍不住去摸这个弟弟嘴的时候,那个小婴儿突然张开嘴,含住了他的手指,两只眼睛闪亮闪亮的看著他,手指的热热的温度一直传到心里,当时就有些心跳加速的徵兆。说是一见锺情,只怕也差不远了。他在连城头上宠溺的打了一下,说:“你小时候特别可爱,像一个粉雕玉琢的娃娃,天天都要我来抱,哪里像现在这个样子……”
连城听了这话,半直起身子,凑过去在他三哥嘴上吻了一下,笑著说:“三哥你小时候也特别可爱,我看到的时候,眼都直了……”
那年长些的男子听了这话,微微簇了眉,心想初生的婴儿那里记得了事,只当他胡说,可被连城轻轻一吻,心里不知道为什麽,也是一阵感动。
两人无语的对视了一会,终於紧紧握起双手,十指紧扣,男子认真的看著自家弟弟,伸手将窗帘彻底拉拢了,说:“睡吧,明早还要早起。”
连城认真的在黑暗中辨别著身边的人。
有些事情,十年,百年,千年,都是不能忘,不会忘的。
找到你,然後抓住你。
室内一片寂静,黑暗中,两手相牵,抵足而眠,一夜无梦,直至天明。
─END─
番外-尽余杯
番外 尽馀杯
夜半时分,忽然降下一场鹅毛大雪,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