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2 / 2)

任,但许多事一直要从他这里经手,便回答道:“今日确实有羽林卫上报佩剑遗失,兵部已经记录在册,那名官兵也已按律处死了。”

剑是今日丢的,说明刺杀并非早有预谋,而是临时起意。

赵珩对官兵使了个眼色,二人揪住女子的头发,迫使她将头抬起。

女子嘴角带血,腹部那击多半伤及内脏。她长相平平,脸因为方才被重压在地红起一片。

赵珩问道:“你是何人?如何混进宫来?为何在宫中行凶?”

女子目光怨愤,一口血沫啐出来,恨道:“河长明妖言惑众、蛊惑人心,此等妖人人人得而诛之!”

女子将恨意表露明显,瞪视着河长明的眼睛充满怨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