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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第二天,老林两人补的货到了。

为了不耽误晚上的生意,货一到,老林就叫上老朱一起去了火车站。

当天晚上,他们在夜市的摊位再次门庭若市。

甚至这次人还要更多一些,因为天气预报说过两天降温,那些之前不着急给孩子买秋装的家长,纷纷涌入夜市。

还是因为老林摊位的衣服质量不好,有些看中款式但接受不了质量的家长,分流来到了叶薇的摊位。

因此,虽然和老林他们来夜市摆摊前比起来,她摊位的生意受到了影响,但一天也能卖出三五件衣服。

夜市上其他三家就遭殃了,本来老林两人出现后,他们摊位的童装销量就差了一截,现在两人又搞这么大的活动,简直是要把他们逼上绝路。

生意受波及最严重的很快扛不住,找另外两人商量对策。

商量过后,三人决定等叶薇出手,在他们看来,那两根搅屎棍明摆着就是冲她来的,她肯定比他们更着急。

要是他们能斗得两败俱伤,说不定他们能坐收渔翁之利。

但是一天、两天、三天,叶薇一直没有任何动作。

到第四天,她终于有动作了,但做的事和他们想象中完全不同。

她居然在夜市门口,支了张充气蹦蹦床,摆摊同时兼收门票!

不是,我们是希望你在童装上和那两根搅屎棍火拼到底啊!你开辟新赛道是什么意思?童装生意你还想不想做了?

别说,人这么搞,童装生意还真比前几天好了。

要是叶薇把充气蹦蹦床支在夜市里面,短时间内可能没多少生意,因为来逛夜市的大多是成年人,他们对蹦蹦床一类的东西不感兴趣。

何况这蹦蹦床本身就是给小朋友玩的,成年人就算想玩也没办法。

但现实是因为夜市里面的街道宽度不够,而叶薇定做的蹦蹦床足足有四十平,在里面支摊会把路堵住。

所以叶薇和夜市的管理人员商量后,就把充气蹦蹦床摆在了夜市门口旁边,那里有两块空地,一侧就够摆放蹦蹦床。

因为那块空地挨着夜市,归属比较含糊,以前有些不想付租金的人,会把摊位摆在这里。

但这地方在路口,来夜市的人都会经过,客流量比里面摊位都大,还不需要租金,所以那些人没摆几次,夜市里的商户就有了意见。

夜市的管理人员收到反对意见,试着驱赶过,赶不走就联系城管来赶人。

后来也不是没人想付租金把摊位摆在这里,但因为这块空地不属于夜市范围,管理人员不想担责任,那块地就这么空了下来。

叶薇刚找到管理人员提出想租那块空地的时候,对方原本也不同意,说不符合规定。

然后叶薇提出想租第一个小吃摊,到路口这一小段空地摆摊,又问如果她摊位上的东西比较多,摆到了后面的空地,算不算违反规定?

夜市范围确实是从路口到里面那条街的尽头,而小吃摊第一户和旁边商铺齐平,摊位到路口确实有一小段空地。

因为空地很窄,摆不下小吃摊,所以常年空置,久而久之,大家都以为夜市是和商铺齐平了。

管理人员听后也愣了一下,打开办公桌抽屉,拿出夜市管理相关规定的册子翻了翻,才发现那里确实能租。

至于叶薇说东西比较多,会摆到后面大块空地上……

工作人员犹豫时,叶薇表示可以高价租下那个摊位,价格就按照她摊位的总面积算。

还说空地不止一块,两边都可以利用起来嘛,这样他们这些摊位东西比较多的商户不用烦恼去哪摆摊,夜市也能多点收入。

工作人员一听,心思就活跃了起来,想夜市在范围划定上本身比较模糊,那块空地又没有人管。

既然没有明确规定说这样操作不行,那就是可以的嘛!

要是能增加收入,说不定他还能像上面申请把两块空地都划到夜市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