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钻心的疼从胸口向周围蔓延,我根本动不了。

可能是我发出的声音有些大,房子的主人随后从二楼走了下来。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昨晚没看清楚脸我就昏迷了,今天才算我们第一次见面。

他很瘦,宽大的黑色睡衣把他的身体完全裹住,像只大蝙蝠,头发乱糟糟的,整个人从里到外透着一股子阴郁。

他的眉眼很好看,或者说是漂亮,比我见过的所有人都要漂亮。

从见到他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们是同类。

我敢打赌,他救的人绝对没有他杀的人多,他的眼神淡漠,没有任何感情。

(实际上是白书墨早上有起床气。)

他告诉了我他的名字。

白书墨。

很奇怪的发音,是中文,他是中国人。

或许是缘分使然,让我们原本不可能有交集的两个人相遇。

也多亏了他,我没有怀恨死在不知名的街头。

我以为他会是沉默寡言的人,只是他对其他人是这样的,可他对我一直抱有莫名其妙的好感,格外照顾我。

这种感觉很陌生,我从来没有经历过。

对此我也只能说一句谢谢。

我那时无处可去,身体也力不从心,是他说他会照顾我,让我可以一直住在这里,不知当时我怎么想的,就这么稀里糊涂地住在了他那。

他的身手很好,甚至比我还要厉害,我不确定空手和他打能不能打的过他。

而且他擅长用手术刀当武器,飞刀使得出神入化,让我很是忌惮,但转念一想,我现在对他没有任何价值,他也没有要害我的意思,反而每天变着法子逗我开心。

他说我是他的朋友。

朋友……

那他也是我的朋友,第一个朋友。

他诊所的生意惨淡,我在那住了很长时间,没几个人去找他,怪不得他会住在这么破旧的房子里,是真的缺钱。

于是我就让伏特加给他的银行卡里打了些钱,就当是我住在他家的生活费吧。

之前我一直都是住在一楼的诊所里,二楼是他的卧室。

后来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我搬到了他的卧室,他给我买了张新的床放在他的床边。

晚上睡觉时,我能清晰地听到他的呼吸声。

竟莫名的有些安心。

脑洞番外琴酒的自述㈡

我在白书墨的家里一共住了52天,将近两个月,那是我最放松的日子。

他喜欢带我去吃一些中华料理,有时候还会亲自下厨,他做的饭菜虽不及米其林餐厅的精致,但却有一种独特的味道。

以前我并不在乎吃的怎样,那些东西只是用来补充能量的,有时候,几片干面包就是我一天的食物。

我对食物的态度让他很生气,其他方面他没有什么追求,但饮食方面必须用心。

只是不知道这样一个对食物怀有敬意的人怎么会如此消瘦。

后来我才知道,他也只有我在他那里住的那段时间按时吃饭。

在他的照料下,我很快就痊愈了,那就不得不思考那个我一直不愿思考的问题了,要不要杀掉白书墨。

他知道我的容貌,了解我的身份,最致命的一点是,以他的能力,他甚至通过我知道了组织的存在。

最保险的方法就是杀了他,然后一把火将这里化为灰烬。

可我不想这么做。

我当时说服自己的理由是,他能力很强,会有用。我之后回到组织肯定会缺人手的,留下他,让他加入组织。

这样我就可以一直盯着他,那一位也不会派人来除掉他了。

想通之后,我就着手做了,让我意外的是,那一位在看完他的资料后直接同意我将他拉进组织,甚至给了代号。

他是第一个还没加入组织就有代号的人,我以为他会是组织某个成员的孩子或亲戚,那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