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珠在啧啧水声中,被卷入舌尖上下拨弄。穴道因为拨弄的快感和指腹的按摩,不断收缩着愈发放松,直到彻底接受了手指的侵入,并溢出决堤般的淫水将它们完全包裹。于是,那试探的勾动,变为了高频的抽插与按压。
任知昭的脚抠到几乎变形,克制的红印从前胸烧到耳根,额前渗出的细汗浸湿了她的发丝,乱七八糟沾到了脸上。
最终,她还是叫了出来。呻吟从喉间溢满而出,染着哭腔,微弱抖动。
他本是可以把她的嘴巴也贴上的,那张叫骂个不停的嘴。但他没有,从一开始就没有,因为他就是要听她这声欲望宣泄的叫喊,她也知道他想听。
所以她认输了。自暴自弃地呻吟,自暴自弃地接受。若不是胳膊被捆在了身侧,她会伸手将十指插入他的漆黑发丝,来帮助自己承受这场快感的急风骤雨。
一年前他们匆匆分离,她告诉自己,再也不要坠入情爱的网。
一年后,他逼迫她再次与他陷入不伦,那样冷酷,那样强硬。
可他并不一直都是这样的。曾经他是最珍爱她的哥哥,把她捧在手心里,连大声讲话都不舍得。
在神志彻底沦陷混沌之前,任知昭短暂地忆起了任子铮的好,忆起了他们之间所有的错误。
“任子铮……”她最后一次无力地咒骂,“你……我杀了你……”
“昭昭。”他说,“你已经杀过我一次了。”
你最大的错误,是没有杀死我。
002.非主流与少爷病
一切错误的开始时,任知昭还是个孩子。
一个说不上多简单,但也没什么坏心眼的孩子。
放学后,她不会立刻回家。倒不是和那些鬼佬同学们去吃喝玩乐,或者吞云吐雾的,她对这些没兴趣。
如果不需要练琴,她多半会去斯卡布罗的崖壁上坐坐,坐到饭点,坐到她不得不回去,面对她不想面对的人。
那可能是她在整个多伦多城中最爱去的地方。
一是因为,那里风景优美,离家也近。
二是因为,崖壁面向的安大略湖,实在太像大海了。水天一色,无边无际。
湖水在九月初的艳阳下,蓝得叫人心神恍惚。恍惚间,任知昭会觉得那是太平洋,而大洋的彼岸,是她思念的故乡。
她望着远方,摘下束着头发的皮筋,让扎在头顶的发髻自然散落。
她的头发很多很粗,有些毛躁。白日里会让她觉得热,但在这有风的崖壁上,可以替她遮盖住裸露的肩头,刚刚好。
她半眯着眼,高饱和的水天让她的眼神有些无法聚焦。正好手机在此刻震动了,让她可以将目光收回来歇一歇。
她从书包的外袋中掏出手机,来电显示是“RZZ”。
“干嘛?”她接通了电话,语气没多少耐心。
“回家吃饭了,下来。”电话那头的人,语气倒是很平淡。
任知昭低头看了眼脚下,悬崖峭壁,白沙细浪。那片平静的蓝,应该可以将她柔软的身体瞬间拍成一滩好看的红。
“下来?”她笑了笑,“那我跳了啊。”
“......”电话那头深吸了口气,“下到停车场来,车子又开不上去。”
也许有一天会跳吧,但不是今天。
任知昭乖乖下到了湖滩边的停车场,一屁股坐上了那辆熟悉的黑车。
那是哥哥拿到驾照后,任军送他的十七岁生日礼物。
什么好的东西,都是哥哥的。
她系好安全带,盯着挡风玻璃外的一排排车,不打招呼,也不做声,却能感觉到来自左边的直勾勾的注视,叫她发毛。
任知昭想着这人估计是少爷病又犯了。
她于是眼睛那样睨向驾驶座上的他:“我裤子干净的,垫了纸,没直接坐地上,手也没乱摸。”
显然对方关心的却不是卫生问题。他指了指眼睛问:“你被人打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