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乱。”
蒋锋将小鹌鹑领到家门前,才忽然想起自己的屋子最近好像没找人清理。
他不像兰瑞生那小子,成天捯饬自己,说什么要享受生活,结果就是捯饬得比娘们还精致。
蒋锋活脱脱就是个糙汉。
以前当棒棒军的时候,他最开始只能睡桥洞。衣服脏了拿去河水里荡两圈,第二天干了继续穿。后来被当时的老大招揽进帮派,有点钱了,也就是买几打一样的黑T恤换着穿,扔了不心疼。
他这个公寓是个精装房,作用好像出了下班回家睡觉也没别的,所以蒋锋也就很随性地把自己的东西乱扔。
一进门,玄关乱七八糟的皮鞋球鞋就映入眼帘,然后就是四散在地板沙发的西服、衬衫和T恤,好端端一个房子愣是看着有点像贫民窟。
“咳。”
蒋锋把人领到沙发前坐着。他从冰箱里翻了半天,发现除了酒还是酒,好在最后从角落发现一瓶花里胡哨的气泡水,跺在卫溪面前。
“你先坐会儿,喝点水。”
说完,就跟毁尸灭迹似的,捞起沙发靠背上的脏衣服,还有地上的几件,团成一坨,往阳台扔。
夜里黑黢黢的,卫溪只看见那外面好像有洗衣机和脏衣篓,不过里面……好像已经满了。
“……”
小小个的少年坐在沙发上,目光一直跟着男人在移动。
直到注意到男人脸上那半是窘迫半是懊恼的神色,才慢了半拍地噗嗤一笑。
“噗。”
蒋锋动作一顿。
“笑什么?” 他危险地挑起眉。
像是男孩要是敢说出嘲笑他的话,就完蛋了。
但卫溪现在早已不像当初那么怕男人的威胁了。听见男人这么说,他反而趴在沙发上,捂着嘴继续咯咯笑着瞧他。
从蒋锋的角度看过去,只觉得那张小脸蛋红扑扑的,跟桃子似的,诱人得想咬一口。
“我没想到……原来锋哥在家是、是这样的……”
卫溪撑着下巴,口齿有点含糊地感叹道。
“嗯?怎么样的?”
蒋锋把最后一件碍眼的垃圾提到门后,关上阳台,朝沙发走去。
“唔……就是,就是……”
卫溪食指在嘴唇上点着,像是在思考用什么词表达合适,想了半天,才蹦出口,“啊,有了!”
“就是像普通人一样!”
此时蒋锋已经走到了沙发旁。
他撑着椅背,一边弯下腰一边轻轻哼笑,“普通人?”
“难不成我以前在你眼中不是普通人?就是个大恶人?”
无怪乎蒋锋听到这话的第一反应是这样。
毕竟这些年,他听到的这种评价看法太多了。
多到他都觉得自己就是那样的了。
“怎么会?!”
上仰的小脑袋左右摇了摇,“锋哥、锋哥很厉害啊!”
“是……是特别厉害的大老板!”
“威风,又帅气!”
卫溪绞尽脑汁,才从看过不少电影的词汇库里挑出两个符合男人气质的词。
说完一双眼还亮晶晶地望着凑近他的男人,像是寻求认同似的,一丁点儿没有意识到危险的临近。
“……帅?”
蒋锋目光灼灼地盯着面前翕动的嘴唇,声音微哑,“你觉得我帅?”
他忍不住有些恶劣地,将脸又凑近了几分,颊边的那道狰狞的刀疤快要贴上少年的眼睫。
“不觉得它丑吗?”
其实现在的医学技术已经可以将那道疤痕祛掉了,但蒋锋懒得弄。
他又不靠脸吃饭,甚至于有这道疤在,他做起生意来还更有威慑力一些。
但当发现自己喜欢上这只小鹌鹑之后,他其实有动过心思把这疤给弄掉的。
毕竟小孩儿头几次见他那副吓得瑟瑟发抖的样子,让他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