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1 / 2)

当然,这些都是我后来知道的。那时,周芬娜已经不在人世了,而在她离世之后,我收到她寄给我的录音带,那里面,记下了她和姚小遥的爱情和亡命天涯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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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圣徒(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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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小白:

我想在有生之年应该把自己的故事讲给一个人听,让她懂得,我,虽然是欢场女子,但也是如所有女孩子一样,也可以为爱生,为爱死。

一九九六年,我是姚小遥的马子。

像所有有钱人一样,他喜欢带着年轻美丽的女人充台面,浓妆艳抹,分外妖娆。但我和别人说我二十五岁,因为化了浓妆,我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大,更因为丰满,我总是成为被男人调戏的对象。

这没什么可悲哀,没有钱才悲哀。

十七岁,我学会抽烟打牌,跟着男人到处跑。但遇到姚小遥之后,我知道他是我的最后一站,人的感觉是很奇怪的,我一瞬间就爱上了他,不管他是不是爱我。

而我吸引他的无非是一张脸,我是很媚的女子,至少,我可以留住他的身体。

他不许我再让别的男人看我,不许我再去赌场发牌。我常常跟在他的身边,去打高尔夫,或者出席宴会,他是生意人,搞房地产,就是如果有一条小河沟就叫成“塞纳河别墅”,有几根小树就叫成“维也纳森林花园”的那种人。

他周围有很多女人,我不是唯一的一个,但他就喜欢带着我出去。而且,他不许我再穿暴露的衣服,他喜欢我穿白衣白裙,虽然我的后背上有刺青,我的胸上也有刺青,他试图给我洗掉刺青,但试了几次都是枉然。

但我知道他不爱我。

因为他总是很轻视地和我说话,那样的居高临下。比如,他说,马子,来,让我拍拍屁股。

那时,我总是媚笑着过去,然后让他来拍屁股。

如果他愿意,他还会让他的生意伙伴也来拍我的屁股,在他那里,我只是一个玩物。是啊,他这样的男子,怎么会娶我为妻?我只是他寂寞时的一个性伴侣,在做爱时,我喜欢叫,其实我一直是装的,我不喜欢做爱,如果不被这个男人爱,即使做爱又有什么用?

装,是为了讨他的喜欢,至少,我喜欢他的钱。

我们之间,曾经没有爱情。

所有的人都知道,我不过是一个男人的点缀,如果玩腻了,他可以一脚踢开我。

我和他,都是戏子。谁入了戏,谁就会输得体无完肤,有人告诉过我,我们这种人,不能动真情,否则,会把命都搭上。尽管说得有些严重,可我知道,爱情于我们而言是奢侈品,穷其一生,我们还可能找到那个为之生为之死的人吗?

何况,姚小遥这样轻薄地对待我。是谁说过,如果爱一个女人,就会尊重她,对我,他从来没有过尊重,只是调戏,只是玩弄!所以,我花他的钱,花得狠,去巴黎春天刷卡,我一次刷过三万块!一件裙子,不同颜色的我可以买十件!爱他妈谁谁,不花他花谁?

跟了姚小遥几年,我一直在挥金如土,反正他有的是钱,反正我是他最年轻最漂亮的马子。

如果还这样下去,也许他很快就会厌倦我,也许我也会离开他,一个更有钱的新加坡商人看上了我,虽然年龄大些,已经快六十岁了,可我能做他的太太,他的太太去年得癌症死了,我不能一辈子都做一个人的马子,我要做太太。

那时我已经动了离开姚小遥的念头。可是,倪瑞的出现让我打消了这个念头。

倪瑞,那是姚小遥的少年恋人。从中学到大学,他们爱得轰轰烈烈,曾经被传为佳话,但在毕业时,倪瑞跟着一个美国人走了,她说,爱情只是水中月镜中花。从此,姚小遥不再相信爱情,那时姚小遥很穷,一无所有,买不起倪瑞看上的一条水晶项链,但那个美国人买得起,于是她跟着他走了。

从那时起,姚小遥就立誓成为一个有钱人,无论用什么方法。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