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她力不从心,身上得了病命不久矣,拼着最后一口气也要把孩子带过来,不求他帮自己,但求给孩子一个家,也不至于日后落得个凄惨下场。
温烟,也就是林孝锦的老婆,气得在林家大闹一场,她抱着十一岁的林书丞,在卧室里破口大骂,随后便是一堆打砸声,到后来也不知林孝锦说了什么,最后还是把林知微认了回去。
知微,知其微小,念及卑贱,他们是这样认为的。
但林知微记忆里,妈妈给她取的这个名字来源于成语见微知著。
但她没有通过观察细微预知事物发展趋势的能力,林知微在这个家可谓是如履薄冰,爸妈皆不待见她,唯一有人情味的只有林书丞,她同父异母的哥哥。
林书丞待她很好,特别好,会关心她手上的伤口,会在意她身体的冷暖,更会注意到她脸上细微的改变,是这个家里,唯一温暖的存在。
所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林知微喜欢上了他。
年少的喜欢不加以节制,目光热烈又卑微,她自己无知无觉,先发现的人却不是林书丞,而是她的同桌,一个吊儿郎当的富少,司浩洋。
如果要说她蠢的话,大概也确实是这样,别人随手向她释放善意,一两句关心的话就能让林知微手足无措,她不仅没有识破司浩洋的阴谋,还在他温声细语的哄骗下写下一封对林书丞的情书。
是想当即撕毁的,可司浩洋抢了去,他夸赞她的文笔和感情,说这样的爱意不可多得,然后,他在林知微脸红的局促下,掏出了手机。
“我,我喜欢林书丞,喜欢,很喜欢!”
这是有一次司浩洋带她去海边,让她对着大海释放心情喊出来的话。
林知微脸色一白。
“林书丞,你大概不知道,你对于我来说是翻山越岭的欢喜,是高处远去的飞鸟,我怀着一颗稚嫩的心将你的名字藏在心里,盼望你知道,又盼望你不知道......”
这是上次司浩洋带她去喝了点酒,情不自禁说出口的情书草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