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3 / 3)

样的年轻人,用心当自己人养上几年,能效忠你一辈子。你怕老太太看了难过,不愿意待在老太太身边,可是我已经老啦,还能够伺候你几年?这么好的一个孩子,你当真不要?”

辜镕欲言又止,英挺漠然的面孔上,有种举棋不定的犹豫。

他那颗寂寞坏了的心里头从没有过这种感觉,像是感动,又像是害怕,还是怕多一些,他在枪林弹雨里头都没有这样无措过,简直有些畏惧,畏惧这个真挚地仆倒在地上为他祝祷的年轻男人。

这人甚至不能称得上一个男人,两颊瘦得凹陷下去,五官更加突出,杏核似的大眼睛,小鼻梁,红嘴唇,纤长的四肢和脊梁像几根竹竿似的,架着身上那件洗得起了毛边的灰衣裳灰裤子。十七八有吗,还是个少年罢了。

平心而论,辜镕并不讨厌他,正如詹伯所说,辛实长得确实讨喜漂亮,是种可怜巴巴的讨喜、本本分分的漂亮,实在令人难以对他产生厌恶,甚至让人想为他做点什么。就像遇见一只瘦巴巴的狗崽子,稍微有点善心和钱财的人,情不自禁就会想把他养得胖些。

把这个人留在身边,不会是件坏事他脑子里清楚这件事,那时在饭厅里头,隔着那扇屏风听到辛实主动提起时也动了心。

可是他这个人,腿和耳朵坏了以后,心也跟着坏了,添了很多的毛病。而最大的毛病就是变得敏感又脆弱,受不了别人说他残,说他废,就是无意看他一眼都让他觉得不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