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看,沈熙凌也不管他,兀自地笑了笑,“莫总啊,你的老情人真是太好打发了。”
莫凯旋冷哼了一声,“你到底想干什么?”
“莫总真是好生活,日常的茶具,都是郎窑红。光是这一间书房,就够在锦城最繁华的地段购置两三套最好的别墅了吧?”
沈熙凌笑了一声,低头玩着手里的茶盅,“您现在算是什么都不缺了,可否打算在百年之后,留点什么给你失散多年的女儿?”
“失散多年的女儿”指的应该是我了。但是,天地良心,我可没打算找莫凯旋要什么东西。
我对他本来就没有感情,即使今天知道了这个秘密,我也不打算做什么。毕竟我的命运不算太差,我有疼爱我的爸妈,我并不奢求更多。
“熙凌!”
我叫了一声,想要制止他。
沈熙凌回头看了我一眼,没有回答我,而是把目光再次投向了莫凯旋。
“很荣幸成为了莫总的女婿。”沈熙凌把茶盅放回了桌子上,顺手摸过桌子上的烟,抽了一支,叼在嘴里,然后慢条斯理地继续说道:“莫总,您真的不打算给一点嫁妆吗?”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沈熙凌,他现在的样子,简直就像一个地痞流氓。
我从来没有见过沈熙凌抽烟,我甚至不知道他还会抽烟。可是,他把烟叼在嘴里的姿势,太过于娴熟,以至于我怀疑他的烟龄,可能已经超过十年。
我一直觉得沈熙凌更适合做医生,也许是因为我一开始就习惯了他穿白大褂的样子,这种印象先入为主,所以我花了很多时间才习惯他变成了一个商人。
而当他变成了商人以后,我只知道他是公司的执行总经理,事实上刘瑞鹏放权并不多,所以他也很少有真正的生意要谈,多半时间都是坐在办公室里看文件,审核下边递过来的方案和表格之类的。
他现在摆出一副谈判的架势,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他把烟叼在了嘴里,然后顺手从自己的口袋里摸出一个鎏金的打火机,啪的一声,点燃,悠悠地吸了一口,这才问道:“莫总应该不介意我在这里抽烟吧?”
连我都看出来了,沈熙凌的态度相当的傲气,也相当的强硬。
莫凯旋的书房里有怎么多的古董和字画,按照书画的保存原则,应该是比较介意烟熏的,所以桌子上虽然有一盒香烟,但应该只是他拿来把玩的,并没有看见烟灰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