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经深了。
无论如何,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我知道今日依然无法把宝宝带走,即便是骨肉,也不得不暂时离开。
我叫了黎姐过来抱宝宝,“我该回去了。”
沈熙凌自己也不张罗睡觉,他就这么牢牢地盯着我,我总不能留在这里住吧?
沈熙凌却一把拿过我放在沙发上的手机,顺手划了几下,“好,既然你想要的东西都已经拿到了,那么我们现在来谈谈条件吧?”
“啊?”
我说他今天怎么那么配合呢,一句难听的话都没说,原来后手在这里等着呢。
我就知道,他不会那么轻易让我的手。
手机在他手里,我不答应的话,他肯定不会给我,我今天拍的那些就白费了。
我只好坐下来,“你想要什么?”
沈熙凌笑了笑,看起来态度相当的温和,但是眼神,却让我觉得有点可怕。
他的黑眸如同一个黑洞,仿佛能吞噬我眼前所有的光明。
“刚才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我觉得挺好。不过,既然你也不愿意跟我复婚,不喜欢当我太太,那就当我情人好了。”
他似笑非笑的,伸出手来,非常轻佻地捏了一下我的下巴,随后手落下来,在我胸前按了一下,似乎在感受按下去又弹起来的手感。
又是一场新的羞辱。
我苦笑了一声,“沈总,放过我真的有那么困难吗?”
“林小姐,做人不应该那么贪心的,明白吗?既想要我配合你,帮你,又什么都不想给我,不想付出,这世上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情?”
他摆出一副谈生意的架势,笑得理所当然。
谈生意这种事上头,我完全不是他的对手。
他刚才喝过一点酒,带着微醺的气息,伸手把我搂过来,“其实,给我当情人,也不亏待你。明年我打算投资一部片子,这么好的资源,当然……优先可着我的情人,你说是不是?”
我的身体有些僵硬,下意识地挣扎了一下。
沈熙凌冷笑了一声,“林宛姝,你不要不知好歹。既然合同已经签下了,我告诉你,即使不是我,也会有别人。你不想跟我,不会是想跟那些大腹便便的秃老头子吧?”
我有那么一瞬间的懵逼。
今天签合同的时候我只想到公司给我带来的优势了,只想着一定要好好把握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却没有想过别的。
上一次章姐努力劝说我,软磨硬泡地叫我去沈熙凌的房里,告诉我这是“潜规则”,如果我真的和沈熙凌彻底翻脸了,她又叫我给别人“潜规则”,我又能怎么样?
如果我不听话,合同在她手里,我又没有办法去签别的公司。我签的时候扫了一眼合同,好像规定了违约金条款,如果解约,就需要支付巨额的违约金。
靠一部戏小火了一把,之后却被长期冷藏,一辈子都没有出头之日的艺人,也大有人在。
我如果不想重蹈这种覆辙,就必须听话。
我又把自己给送到了一个进退两难的境地了。
我低着头没说话,沈熙凌笑了,“怎么,想明白了吗?给我当情人,跟你的合同一样,也是十年为限。十年之内,你不能跟别人结婚。”
十年之内不结婚这个其实我没什么意见,即使他不说,我估计我也不会结婚的。
且不说混演艺圈的,结婚本身对事业就没什么好影响,更何况我跟沈熙凌的婚姻依然“存续”呢。
再加上,我自己心里,其实我很清楚地知道,要把沈熙凌从心里生生剜出来,或者把他慢慢忘记,都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十年说短不短,说长也不长,还真不一定够用。
我咬咬牙,跟他订立协议,“那你必须随时配合我的工作,并且尽可能给予支持。另外,不许故意给我使绊子,阻碍我的事业发展。”
沈熙凌的条件继续加码,“我约你的时候,不可以找各种理由推脱。既然当了我的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