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忍不住抱怨道:“吉米,你这几天,不会是亲自跑到芝加哥去找莫咏湄了吧?”

他跟个没骨头的人似的,缩在沙发里头,沉默了好久,才点了点头,“宛姝,我不愿意看你这样,你才二十八岁……”

我才二十八岁,可是我不希望我的好朋友因为我而失去尊严,就算是跪在地上求她,莫咏湄也没有多看他一眼!

我只好安慰他,“那不是还有骨髓库吗,你也不用那么迷信血缘关系,全国那么多人,怎么可能一个能配型的都找不到?早晚都会找到的,只是时间问题……”

“你没有那么多时间等下去。”邵吉米回答得很冷静。

“可你的尊严,你是个大男人……”

“我的尊严没有你好好地活下去重要!”

邵吉米赌气把我的手摔开,“你们怎么都那么大男子主义?男人怎么了,做女人有什么不好的?女人能不择手段地抢利益,抢人,为什么男人就得拿着什么该死的尊严?”

我居然有点无言以对。

我捂着脸,“吉米,谢谢你为我做的这一切……”

“别谢了,为了那么一个把你伤害成这样的臭男人,即使我牺牲什么尊严,你也根本就不打算放在眼里!”

邵吉米情绪有点激动,站起来,背对着我,“沈熙凌对你来说就有那么重要吗,重要到,让你命都可以不要?”

我答不上来,只好走过去,绕到他面前,“吉米,我不是那个意思……”

邵吉米今天来见我,胡子特意刮过,衬衫也熨得干净整洁,身上有清新的男士香水味。

可是我看见他眼下的两片乌青了,去国外一趟,来回飞行很辛苦吧?还有倒时差,这么短的时间,一定是倒不过来的。

邵吉米轻叹了一声,“算了,宛姝,我就是来看看你。我有点累,先回去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从我眼前消失,想开口挽留,也想再跟他说几句什么,可是嘴唇动了好几次,也终归是没有叫住他。

我从抽屉里拿出一沓信纸,和签字笔,开始写信。

信纸和笔是我托医院的护士小姐姐帮我从外面买来的,我特意叮嘱她,要买那种黑色的签字笔,不褪色不掉色的,纸张也要买最好的,应该可以保存很多年。

我有好多的信要写,我的小白还那么小,等他到五六岁的时候,开始识字,开始懂事,他应该会问妈妈到底去了哪儿吧?

那个时候,他爸爸就可以把妈妈的信拿出来给他看,告诉他,妈妈去了很远的地方。

我想要在他每年的生日,都给他留一封信,从现在,一直到十八岁。

我有很多很多的话想对我儿子说,并且我固执地认为,我应该亲手写信,让我的字迹和我的爱,全部都展现在信纸上。

邮箱可以设置自动发送,可我并不喜欢那样。

还有沈熙凌的信,他每一年过生日的时候,我都应该给他留一封信吧,这样好让他知道,我一直都在天上看着他的。

每一封信,我都在信封上写好了要寄给他的日期时间。我把写好的给小白的信都藏在衣服堆里,等以后,等我不在了,他收拾我遗物的时候,就会发现这些信,会收到一个惊喜。

而给沈熙凌的信,我打算到时候交给邵吉米,托他按时帮我邮寄。

不过,现在社会发展那么快,不知道那个时候,还有没有会邮寄手写的信。

我一边写,就一边落泪,一想到他和小白未来的日子,我都不能陪在他们身边了,眼泪总是会不小心地滴在信纸上,氤氲出一片小小的潮湿。

还好黑色的签字笔字迹并不会晕染。

如果那个世界真有什么奈何桥孟婆汤的事,到时候我一定拼死不喝那碗骗人的汤,我就在奈何桥边等着,等三十年,四十年,五十年,或者更久。

我等着,我偷偷地把手机里头偷拍到的沈熙凌的照片,用那种作图的app做出了他六十岁,七十岁,八十岁,九十岁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