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2 / 3)

Are u sure want keep light Up her Life?”冯用眼神问郑理。

郑理点头:“不管她是鲨鱼还是非洲鲫,二十一年来,我已经习惯了把她养在心里。习惯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因为它随时会变成凶狠的爱情”

(全文完)

番外之卢永福

心惊胆战地看了好多留言,差点希望自己就此消失.但是,还是壮着胆看完了.不管好的坏的,都谢谢各位留意过这篇小说,大家真的有留意某红的努力.于是,写敢小卢的番外,希望用这种比较实际的方式向喜欢永福的你们深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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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我记得很清楚,天空是中国南方常见的灰蓝色,空气里也没有什么不下平常的味道。走进那个有些脱漆的医疗室淡蓝色的木门,就看到了她,斜签着脖子一脸兴味的望住躺在床上的青青,那个表情,只是一眼就深深地刻进了我的记忆,因为我第一次发现一个女人看着同类可以发散出那样毫不掩饰的色迷迷的气息。对了,没错,就是那种毫不掩饰。

她在我面前从来毫不掩饰,那样放肆的眼神、张狂的笑容还有,猝不及防的脆弱。后来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她的不掩饰只是因为我的无足轻重,但那个时候,已经太晚了。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真正的第一次见到她时,既有电闪雷鸣,也有狂风暴雨,很困惑那样隆而重之的相遇,她留给我的全部印象只有如簧毒舌。

我知道她的心里长久以来的野草一般疯狂生长着的爱情,但是在我看来,那没有什么大不了。我了解医学意义上的爱情那是脑垂体分的分泌物,我也了解社会意义上的爱情那是男人与女人苟且的前戏。但是最后,我发现,我看不懂易江南的爱情,那样不留一丝余地奋不顾身的纵身一跃……

我的资料告诉我,这是一个冷漠、粗神经的女人,可是后来我发现,其实原来她是敏感的,甚至是过份敏感的。而然就象很多太过敏感的耳朵受不了噪音的涂毒一样,太过敏感的神经也是极容易受伤的,所以她将自己厚厚地裹在冷淡的壳里,刻意粗砺地与外界接触。她的这种自我保护方式让我非常意外。

我的人生哲学只有“争取”两个字,从小到大,凡是想要的东西都是靠自己争取回来的,发现自己居然想争取那个粗话连篇却又意外横生的女人的时候,我有些慌乱,居然有丝久违的羞耻感。

我知道她不是一个轻易会被改变的女人,这让我对争取她的成功更加渴望。于是我带她穿梭于各处高尚的会所,不管是吃的,穿的,还是玩的,都选最贵的,看着她终于可以落落大方地坐在意大利餐馆用小匙搅着六百元一杯的咖啡,然后一口抿下去,纠结着的眉毛随着那一口慢慢疏落开,我遥远地微笑着。我是那么地明白所谓人性,我就是要在不知不觉中让她远远离开原来的泡面人生,让她从里到外依赖上这样用金钱铺排的生活,进而依赖上带给她这样生活的我,哪怕是因为走投无路。我以为,我快成功了。谁知道她居然在那一天带我七拐八弯地去一个拥挤噪杂的小店吃五块钱一碗的米线!我承认我有些气急败坏,远远看到郑理带着青青向着这边走过来,于是我吻了她。这不是我的初吻,但是她笨拙的反应却让我兴奋在人头涌涌、肮脏不堪的小街上我感觉到仿若青春期的兴奋,这实再是太疯狂了。面对她,我总是不由自主地失控。不过,我不认为那就是爱情。

一段时间,她从我的生活里消失了。而我用了整整一个星期时间回想着那个吻,新民说,那几天办公室的小姐们象在过节,因为我的眼神变得如许柔和。不过是一具好皮囊,我用鼻子哼出一个冷笑。看了一眼日历,这才发现,居然整整十天没有跟她联络过了,我突然感到有些烦燥,屈着食指敲了敲桌面,新民以为我不耐烦了,急急忙忙地躲了出去准备开会的事。窗外的天空灰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