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等了很久,那边却再也没有出现新的信息。
余澜将手机放在一旁,又开始睡觉。
这一觉睡到晚上,曲歌已经下了班回到家了,见余澜醒了,便缠着她陪自己去买一套新衣服,公司聚餐的时候穿。
余澜陪曲歌买了衣服,自己倒只买了个冰淇淋吃。
曲歌去参加聚会那天,余澜一整天都很无聊。
晚上,她下楼去附近的公园逛逛,准备散会儿步就回家,因此穿的很随便。
余澜在路边遇见几只流浪猫,心血来潮,去了便利店买了两根火腿肠,掰成小块喂给它们。
她没养过宠物,只以为宠物都爱吃火腿肠的。
但小猫们只是探出鼻子闻了闻,便迈着慵懒的步伐趴在了一旁休息。
余澜便放弃了,也没打算再买什么投喂,而是走了一段距离,去水龙头那边洗了手,然后打开另一支没开封的火腿肠,自己吃了起来。
她忽然有点想去一个地方吃日料她才想起来她这一天还没吃饭。
余澜趿着拖鞋走去了公交站,她这一身引来了周围一些路人的侧目。
宽松的T恤和短裤,配上生活化的拖鞋,在这座追求时尚的都市是那么格格不入。
但余澜没有在意那些目光。
而在她不知情的角落,一辆黑色豪车已经跟随她很久。
此时,停在了她面前。
车窗落下,是那张熟悉的脸。
他朝她微笑,让她上车。
人群的目光都汇聚到了他们身上,余澜此时想到的居然不是不想成为瞩目的中心,而是想,她和邢煜良之间,需要一场剖开心来的交谈。
若他不死心,那么她的生活总归是回不到安宁的。
余澜几乎是没有犹豫的,上了邢煜良的车。
上一次同坐一辆车,已经是很久以前了。
邢煜良转头看了看她,她脸色平静,可他却因她的靠近而感到某种心安。
“你要去哪儿?我送你。”
余澜淡淡道:“吃饭。”
“正好我也没吃,我让佣人做了,一起。”
她没有回答,他便已经默认,车子开向了自己在上海的住处。
一栋别墅。
他停好了车,余澜下车,他想要牵她的手,她后退了一步。
邢煜良没有强硬,往前走去,余澜默默跟在他身后。
手机里这时传来消息,是曲歌的。
曲歌说:
【余澜我真没想到啊,那个合作商一直夸我,我们领导的领导简直对我刮目相看。】
【破案了,那个人说什么邢总,就是那个混血男了我估计。那个混血男在他面前夸了我好几句呢。】
【他到底是什么背景啊?】
……
【我算是看明白了,我拼死拼活工作都没比不上人家几句话,人比人,气死人。】
【唉,余澜,说真的,能碰上这种男的那是绝无仅有的机会,我觉得你们俩还是好好说清楚吧,对这种男的要好好看牢抓紧。你说我们这么努力工作是为了什么呢?不就是想过上好的生活,你现在已经有这种机会了。】
【而且你看他对你真的很好啊,他很执着,他是真的喜欢你的。我和你说余澜,就算是普通男人,也未必能为了一段感情,做到这种份上。】
……
【我还是想劝一下你,好好和他聊一下吧。碰到这种人有时候忍让一点,是为了自己。】
……
余澜关上手机,一种无力感自心底里蔓延。
是啊,这样一个世俗意义上的优质男人,她应该好好把握。
他也没有真的出轨,他现在已经服软了、求和了,她耍耍脾气,就应该原谅了。
她在犟什么呢?
余澜进了客厅,此时夜幕降临,别墅区分外安静,外头高大的梧桐树遮住了视线。余澜站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