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得高大白胖,在大环境的衬托下,看着也有点儿音乐家的风度。
姜山忙着和老同学叙旧,等不及东道主介绍,涂自力便四处游走,很快寻到了一个漂亮姑娘结成舞伴,相携滑入舞池。令超心里感叹着室友的自来熟,自己找了个角落坐了下来,看着礼堂中的人群翩翩起舞。期间也有几个女生主动过来邀请他跳舞,却都被他婉拒了。
说来惭愧,别看令超有双能将画笔运用自如的手,可在跳舞这方面,那真是一点儿天赋都没有。大一刚入学的时候,他也跟着学了一段时间交谊舞,可是身体僵硬、肢体极不协调,跳起舞来屡次踩到舞伴的脚不说,那姿势简直比螃蟹走路还要张牙舞爪。用涂自力的话说,“孟令超不跳则己,一跳惊人,静如王子,动若偏瘫。”
今天来音乐学院,是为了散心,主要目的也不是为了跳舞,再说,这满场的漂亮姑娘,就已经足够赏心悦目了。他的目光从涂自力身上移开,闲散地四处打量着,忽然,两个舞动着的女孩进入了他的视线,准确的说,应该是其中一个。
那姑娘着一身红色连衣裙,黑发及腰,半梳着,上面系着一个红色的蝴蝶结。一张俏丽的脸,在红与黑的烘托下,更显白皙。她和对面的女生并不认真跳,就那么互相拉扯着,随意地跳着、疯闹着,笑容漾开在眉眼间、嘴角上,明艳动人。
令超觉得自己的心被什么东西撞击了一下,剧烈地颤抖着。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女孩的方向。说来也奇怪,其实,那两个姑娘都很漂亮,可是,此时此刻,令超的眼中却只容得下那个红衣女孩,她旁边的一切都化成一团虚无的影子,只有那抹属于她的红格外突出,格外鲜艳,就那么蹦跳着、旋转着,闪进令超的眼中,再也拔不出来了......
遇上邱天
令超在男女之事上,既敏感又迟钝。具体来说就是,他可以敏锐地察觉到身边人的情感动向,可以清晰地预判出谁和谁有了些许的暧昧。可一旦放到自己身上,就成了一个未开化的愚民,彻头彻尾的爱情白痴。
小时候,为了不愧对“毛驴子”这个称号,他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上房揭瓦、招猫逗狗、撒泼打滚上。那时候,在他眼中,把一个小男孩欺负哭,远比把一个小姑娘哄开心更有成就感。因此,无论是邻居家的小姐姐,还是托儿所的小姑娘,都对他唯恐避之不及,生怕这头“毛驴”在自己面前现了原形。
十五岁之前,他一直认为女生是种很讨厌的物种,要么懂事的离谱,每天总想着管住自己,比如家中的母亲、大姐以及班上的小班长。要么娇气又臭美,一点儿恶作剧就一惊一乍地向老师和家长告状,比如二姐和班上大多数的女生。那时他打交道最多的异性,除了母亲喜兰便是二姐令美,一方面是严格要求下的敢怒不敢言,一方面是屡次斗嘴后的频频失利,这更加大了他和异性的距离感。
高一的时候,一次体育课上和女同学无意间的碰撞,让他第一次感受到了与男孩硬邦邦身板完全不同的柔软,朦胧的慌乱和冲动也短暂地持续了几天,但也仅限于此。那时班上已经有同学偷偷摸摸谈起了恋爱,可对于令超来说,与其费尽心思去讨女生欢心,还不如打篮球、看漫画、随手涂鸦来得痛快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