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野大衣一脱,里面就是一件毛衣,两人往那里一杵,陈朗看起来才像那个老板。
街边人来人往的,两人坐在矮矮的桌子前吃迟来的晚饭。
陈朗拿着筷子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混成这样的,而罪魁祸首大马金刀地坐在他对面,端着盘子就往嘴里扒拉饭。
这个年纪正是胃口大的时候,程野两分钟就吃了半碗,然后从大衣兜里掏出一个压瘪的面包。
这是早上江时吃了口就不要的面包,被他塞衣服里,刚好当晚餐。
陈朗嘴角抽了抽。
程野十分钟吃完一顿饭,穿上衣服,又是人模狗样。
“我回去了,有事联系我。”
走了两步,他又折回来,“你炒饭花了十五,剩下的三十五能……”
陈朗说:“程总慢走不送。”
程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