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了偏颇,成了很难被认可的存在。
很像江昌民在电话里经常骂她的一句话:“江含烟,你是不是神经病?”
她懒散地嗯了声,不想听,就挂了。
这种叛逆一直持续到高考成绩出来,四百八出头,刚刚超出二本线,那天晚上,她跟江昌民说不念了。至于不念以后干什么,没想好,貌似混吃等死也不错,她查了查银行卡里的钱,还剩二百零三万,还不够格称作富二代。
她取出其中三十万,投资了顾余新开的酒吧。
*
顾余的人生经历挺简单的,独子,初一离开校园在社会上摸爬滚打,给人当过学徒,也扫过大街,六年下来攒了一笔十二万的小财。含烟不想继续读书有他一部分原因,因为他总会在不经意间蘭笙柠檬1给她传输类似自由之类的观念,可等含烟告知他自己的决定后,他是第一个举双手反对的。
“不是,你没病吧?”他绕着她走了一圈,痛心疾首道,“我什么脑子?我那是当初考试回回倒数,老师都跟我妈说我没救了,你干嘛好的不学,非跟我学这些?”
她思忖一秒:“可能闲的。”
顾余便彻底拿这位大小姐没辙了。加之那段时间酒吧正处于试营业阶段,他每天都要亲自过去盯梢,也就没空日日在她面前磨叽那些大道理。
就这样,她不顾所有人的反对选择了辍学。她的确在家混吃等死了几天,但待不住,就问顾余酒吧缺不缺人手。她恰好会调酒,顾余思量片刻,让她当了前台的调酒师。月末发工资时,她的工资要比其他人多出五百,含烟知道他是出于交情多照顾她,但被她拒了,说她不缺钱。
拿着三千多工资,她请顾余吃了顿海底捞火锅。不过很惨,那天赶上了下大雨,他们回酒吧的途中衣服被淋湿了一半,顾余让她先进去,他朝别人借了把伞去外面商场给她买衣服。
她想说不用,但顾余已经走了。
她只好用纸巾吸了吸裙摆沾染水渍的地方,回前台等着他。
就那么一会儿,前后不到十分钟的功夫,就有两个喝醉的男人跟她搭讪,其中一个还企图动手动脚。然后一道声音横插进来:“抱歉,这位是我女朋友。”
男人看看顾余,又看看含烟,讪讪地离开了。
顾余对她说:“你真是在哪都不能消停。”
含烟接了袋子,耸耸肩,表示和她半点关系都没有。
“快换衣服去吧。”他给她指了个地方,“那有个小隔间,放杂物的,你别上门就行。”
“谢了。”她转身的时候脚下顿了顿,余光瞥到离吧台不远处的卡座上隐着一张男生的脸。他四周都是往来的人流,有时会把他整个身形遮挡住。少年气质如琉璃般温润无尘,上身穿着干净的白色T恤,是与这个酒吧截然不同的颜色,因此显得格外扎眼,如果没有这抹白,含烟或许不会对他产生任何兴趣。
目光往下,是裤脚的边缘。她眼尖,留意到了,心底啧了声,原来还是学生,来这种地方玩,居然不换校服,是个与众不同的奇葩。
少年身边应该是和他一起的朋友,但他似乎并不太想和人聊天,偶尔几次对话也是朋友发起的,他像在听,末尾会点头,轻轻启唇回句简短的答复。含烟看着,根据他的嘴型大概能判断出他说了什么。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