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1 / 2)

艺术境界中的个人,既须突现他的“个人的特性”,又须“作为人类理

念之一个侧面”,使得“在这个个体中,人类的理念显得特别明晰”。

所谓“补助”即指此而言。叔本华引了一句温克尔曼的话:甚至“一幅

肖像画”也“应该是理想的个人”。(叔书,一,318)

王氏所谓“合乎自然”与“邻于理想”二者结合的“意境”说,其

理论依据似在这里。他所标举的作为诗词境界客体的“真景物”与作为

“直观之对象”的“真感情”,似也应从这里求得解释。

(二)释“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

甲?释“真景物”

王氏云:“自然中之物互相关系,互相限制,故不能有完全之美。

然其写之于文学及美术中也,必遗其关系限制之处,或遗其一部。故虽

写实家,亦理想家也。”(《人间词话》原稿)这个“完全之美”,即

“景物”获得理念化之后所呈现的美。所谓“遗其关系限制”,一般讲,

即“遗其”物之空间的“并立”与时间的“相续”,即一刹超乎时空的

“限制”,同时摆脱物物之间的偶然“关系”、物我之间的利害“关系”。

但这并不意味着在这一过程中排除任何关系。叔本华云:美的景物,“作

为个别事物,以它的各部分之间极其清晰的、明白规定的、又深含意蕴

的关系,来纯粹地表现它的族类的理念”。(叔书,一,272)景物如其

不从个别事物转为理念,就不可能产生“完全之美”。依柏拉图,理念

是唯一的“真实的存在”;离开了理念的充分显现,一切“景物”就都

将成为非本质的存在,就说不上艺术的“真”。在对某种“景物”的理

念的静观中,我们一刹摆脱世界的“桎桔”,而获得了一时的“救济”,

或如叔氏说的,“精神的完全的恬静”与“愉悦”,“乙克赛温的轮子

停下来了”。这样的“景物”,对我们来说,就是“美”的,而我们在

观照中的这种愉悦也就成了“审美的愉悦”。

譬如冯延已《雨乡子》的“细雨湿流光”,说是“能摄春草之魂者”;

周邦彦《青玉案》(当作《苏幕遮》)的“叶上初阳干宿雨,水面清圆,

一一风荷举”,说是“真能得荷之神理者”:所谓“魂”或“神理”其

实都指以“春草”或“荷”的某一侧面,代表各自的全体族类之一种“永

恒的形式”,充分显示各自的内在本质力量之一种“单一的感性的图画”,

简言之,就是理念。“细雨湿流光”五字何以“能摄春草之魂”?此“五

字”似从唐人“草色全经细雨湿”句(主维)演化而来。大抵春草得“细

雨”而愈怒茁,愈碧润,远望千里如茵,“光”影“流”动,若与天接,

值“落花”“残春”之际,独庐然为“春色主”。五字画出了春草的无

可遏抑的蓬勃生机,恣意滋蔓的自由态势,即此便是“春草”(作为一

种具有强大繁殖力与蔓延力的草本植物)本身的“使自己得到客观化的

那种本质力量”理念了,即是“春草之魂”了。故王安石也曾赞之

为“最好”。(宋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五十九)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理念绝不同于概念。后者好比一个“死板的容

器”,人们“不能从中取出(用分析判断)多于被放进去(用综合反思)

的’气而?。理念,在一个业已领悟它的人那里,却生发着(develop),

就同一名称的概念而言,种种新的表象,它很象一个活的有机体,生发

着自己,并且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