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念,“生活费按照你们给沈兰和沈涛的标准给我,我要是不够,我就只能在学校里抢沈兰的了。左右她跟我一个班,我抢起来方便的很。而且她就算是去告老师了也没用,因为大家都知道,我跟她是亲姐妹。我要是因为没钱吃饭抢她的,估计老师和同学知道了,不仅不会说我,还会说你们苛待我。”
谢菊华和沈志群被气得,感觉整个身体都在颤抖起来了。
沈兰带着哭腔的声音喊了一句,“爸,妈!”
沈志群怒喝,“行,给你。但是等你过了十八岁,我们一分钱都不会再给你了!”
沈念笑出声来,“你们现在都不想给我钱了,难道我还会自作多情的认为,满了十八岁之后,你们还愿意在我身上花钱?”
记忆里的原主可是一读完初中,就被这两口子命令辍学了。理由是她脑子不聪明,再读下去也是浪费钱。
谢菊华还对原主说了,“你现在没读书了,要么给家里做三年事。要么头三年打工的钱交给家里……你外婆以前就是这么对我的。”
于是,辍学后的原主,身上只带了他们给的六百块钱,自己用这钱还要买车票,再跟着小镇上的一个姐姐,去省城的一家饭店打工。
饭店包吃住,原主咬牙把打工三年的工资寄回去了。
本以为这就能买个解脱,但这仅仅只是开端。
谢菊华和沈志群这两口子,其实真的就是那种偏心又无能的家长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