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夫妻一般,既叨念又看不惯彼此小毛病的老去。

可惜呀,那只是少女不谙世事的梦想罢了。

如春日晨起江面上漫上去的雾气一般,不肖日照,风吹一吹就散了。

叶知秋病了这些日子,也没吃什么,又光喝汤药,嘴巴里没个滋味,田甜特意熬了咸骨粥端上来。

带着稻香的新米被柴火慢慢温住,加上洗煮后的冬日熏酿好的腊排骨,米的醇香和腊排骨的咸香交织在一起,勾的人鼻子都快丢了。

叶知秋不爱吃有味儿的蔬菜,所以田甜没往里面放葱花,又端上一碗今年早春腌好的酸笋。

不得不说,田甜把叶知秋的口味儿摸得极透。虽然他爱吃甜,可这些日子他嘴里除了苦味儿就没别的了,如今再给他只甜食,倒只能让他嘴里更觉得苦,倒不如弄点儿咸酸的味儿,开开胃。

叶知秋正在发呆,田甜便将粥水端了上来。

因着心里存着点儿事,叶知秋垂眸端起碗,田甜忙将筷子递给他,刚要喝一口,她又忙道:“少爷,要不尝尝这酸笋,很开胃的,不辣。”

叶知秋一顿,瞧她这为他推宝得模样,心里一苦,好像胆汁涌了出来。

他筷子一转,捻了点儿酸笋,伴着粥喝了口,略略垂眸:“味儿,很好。”

田甜忍了忍,将嘴角微翘的弧度抿下去,可喜到深处,又悲从中来,思到她和叶知秋遥远的距离,努力扯了扯嘴皮子:“少爷喜欢,田甜以后还给你做。”

以后,这个词触动了叶知秋的神经。

它和“假如”这个词一样虚无缥缈。

叶知秋慢慢吹了吹手里端着的粥,顿了顿,从枕头下拿出纸笔,这次没有再把梦花拽出来。

他想了想,将粥放在一旁,写道:“现在在楼里做的如何?”

田甜点了点头:“很好的,楼里的人都很照顾我。”

“以后还打算在这儿做下去?”

田甜认真的想了想,说:“应该不会吧,即使少爷让爹签了契书,我怕爹以后还是会找过来,等我将厨房里的手艺学通透了,我就去夷陵,在那儿开个小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