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追上去,却被地上一个空酒瓶绊倒,膝盖重重磕在冰冷的地面上。
等他再爬起来时,街道早已空无一人。
陆尊迟懊恼地直揪头发,滑坐在路边。
刚刚的场景,似曾相识。
大学时,林雪绒也是这样,受了委屈就偷偷跑掉。
那年冬天,林雪绒被几个混混堵在巷子里调戏。
陆尊迟抄起路边的铁棍冲进去,一挑三,打得对方鼻青脸肿。
林雪绒吓得发抖,他脱下外套裹住她,她却推开他,哭着跑走了。
他在她宿舍楼下等了一整夜,直到天亮才看见她红肿着眼睛回来。
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但她回来时已独自舔舐好伤口。
转年春天,林雪绒被校草告白,惹怒了几个女校霸,把她揍了一顿后锁进体育馆的器材室。
陆尊迟找到她时,她的脸都被挠烂了,却倔强地不肯报警。
女校霸见她那么好欺负,再次堵住她......
陆尊迟找遍了全校,最后在顶楼天台的角落发现她蜷缩着哭。
她总是这样,胆小,没有安全感,受了伤就躲起来,像只遍体鳞伤的小兽。
可现在的温哥华,她能躲到哪里去?
陆尊迟叹了口气,掏出手机,拨通了秘书的电话。
“悬赏100万加币,我要在24小时内找到林雪绒。”
挂断电话,他盯着漆黑的街道,眼神坚定。
这一次,他绝不会再让她消失。
第34章 34
此刻,林雪绒蜷缩在公寓的角落,咬着被角哭到浑身发抖。
窗外霓虹闪烁,映着她苍白的脸。
往事一幕幕袭来。
陆尊迟打跑混混后,满身是伤,却还笑着对她说,“没事,不疼。”
他撬坏铁锁冲进器械室时,手上都是血,却抱紧她安慰,“不怕,我来了。”
他依然那么好。
而她,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值得他保护的女孩了。
次日清晨,林雪绒路过报刊亭时看到了报纸上的寻人启事。
【悬赏100万加币寻找林雪绒】
照片里的林雪绒,笑得那样灿烂无忧。
那是大一跨年看烟花时,陆尊迟抓拍的。
林雪绒的手指猛地攥紧报纸,胸口一阵发闷。
她默默起身,回到公寓开始收拾行李。
当陆尊迟赶到公寓时,房门虚掩着。
他推开门
空无一人。
床铺整齐,桌上放着一封信。
陆尊迟扑过去,展开信纸。
林雪绒娟秀的笔迹一如往昔。
【对不起,我又逃了,你值得更好的女孩,而不是一个满身伤痕的弃妇。】
陆尊迟攥着信纸,眼眶通红。
她又一次,从他生命里逃走了。
这次,她落脚在一处叫桑森小镇的地方。
这儿位置偏僻,人烟稀少,日子过得简单。
她给自己取了个新名字:林忘昔。
意指:忘掉过去,忘掉那些痛苦。
白天,她在农场帮忙割草、打药、挤牛奶、喂鸡鸭,粗糙的农活让她的手掌磨出了茧,却也真的让她暂时忘记了疼痛。
直到那个雨夜。
她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出租屋,刚掏出钥匙,后脑突然传来一阵剧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