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兵,好铁不打钉。但凡有条活路的,都不会选择当兵一途。宋朝兵丁脸上要刺青,那不是荣耀,而是耻辱。当然宋朝为了维稳,把流浪汉都收拢做了工程兵,在宋初的经济环境下做了流民,的确算不得什么光荣。然所有的人,即便当初好吃懒做,走错了小小的一步,便再无翻身之日。那么必然是稍微有点骨气的人都不会去错那一步,哪怕尝试都不会。其兵士的素质可想而知,因此坐拥天下财的宋朝,才会被称之为弱宋,最后才会被打的那么惨。那是落后文明对古代华夏巅峰文明的袭击,按道理来说,胜负连悬念都不应该有。
说什么蒙古铁骑踩遍所有文明,可同时代的欧洲与印度,又岂敢与占世界80%GDP的宋朝相提并论?结果还是没有悬念,只不过不是华夏人所愿意看到的。
而燕朝承明制,实行兵囤。庭芳的前世不懂,以为兵囤就似努尔哈赤的政策,无非是出则为兵入则为民。到了本地才知,那是什么狗屁玩意?军户,世代为军户,分你到哪儿就到哪儿。一人入伍,世代为兵。明朝甚至不允许军、工、民互为婚姻。本朝亦是不许,侥天之幸,没几个能提溜出来见人的皇帝,诏令成了废纸,挣得了些许自由。
了解此制度后,庭芳差点气乐了。嘿!合着当兵跟她当时做鸡是没区别的!说的好听叫军爷,说的难听这特么不就是妓女么?更不消说军户的土地还经常被达官贵人侵占,就如周毅,当兵当不下去了,当良民又没资格,简直比伎女从良还艰难。不遇着徐景昌,他就去当朝不保夕的货郎了,哪日饿死在路上,都无人收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