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俩这样,就像是被恶人硬生生拆散的苦命鸳鸯似的。

南司瑾看不下去了,又一次冲过来拉开了贺岚月,暴躁的吼道:“她哭还不是被你吓得!你快滚,别在我家打扰我们!”

“我当然要走,而且要带她一起走。”

说着,贺岚月拉住夏凌薇的手,拽着她往门外走去。

南司瑾立刻去拦,他抓住了夏凌薇的另一只手,破口大骂起来。

“你有毛病啊!她都说了选我,你能不能尊重她的想法?”

“你没资格说我,你尊重她的想法了吗?”

这两个人其实半斤八两,都是用了不光彩的手段才得到她的。

现在他俩在这掐架,就有一种小偷和强盗在争论谁更守法一样,很滑稽。

就是苦了被他们俩同时抓住的夏凌薇了。

左右两只手分别被抓住,像钳子一样,她甚至感觉自己的骨头都要被捏碎了,好疼。

可是他们俩的眼里都在充满敌意的和对方对峙着,谁都没有注意到夏凌薇痛苦的表情。

第298章 她其实就是路边的一块石头

夏凌薇索性也不挣扎,就这样任由他们俩在那争吵。

爱怎么吵就怎么吵去吧,反正她也挣脱不了,手腕疼就忍着呗!

她甚至连劝都不想劝一句。

虽然一切看起来都是因她而起,但她却认为,问题根本就不在她。

他们俩都不是真心喜欢她,如果喜欢她的话,怎么可能不顾她的感受,这么使劲的抓她的胳膊。

夏凌微也不太明白什么才算真正的喜欢,但这样不珍视的行为,绝对不是喜欢。

他们之所以为了她反目成仇,说白了就是为了争夺某一样东西,只是恰好这个东西是她而已。

额……

说自己是东西,总感觉怪怪的,但说她不是个东西更奇怪。

不过这些并不重要,她也只是打个比方。

夏凌薇一直都在思考,在剧情设定里她只是个炮灰,就算抛开剧情,从现实生活中来看,她的各方面条件也很普通。

至少在贺岚月和南司瑾他们那个阶层里,随随便便就能找到比她更优秀的女生。

可是,他们为什么放着那么多更漂亮家世更好而且还特别喜欢他们的女孩不要,偏偏来争抢一个啥也不是的她呢?

而且不仅仅是他们俩,还有蓝斐羽和沐星辰,也有事没事的就来找她说话,就像是故意撩她一样。

夏凌薇可没自恋到认为,他们都喜欢她,一定有其他的原因。

直到某一天,她在刷艾尔拉斯的校园论坛时,发现有一个小组在讨论南司瑾有一天带了个不是很贵的手表,才不到十万块钱。

虽然这个数字对普通人很贵,可是对艾尔拉斯的大多数学生来说已经很便宜了。

甚至因为太便宜,很多人都觉得带出去很丢脸。

然而在看到南司瑾戴了之后,就有很多人开始夸这个表好看,有设计感,而且做工也非常精细,总之就是哪哪都好。

都开始买同款。

夏凌薇还记得很清楚,当时他们班的男生聊天的时候,还都很鄙视这个牌子的手表来着。

就因为南司瑾戴了,评价就变得截然不同。

这就是所谓的代言人效应。

某个普通的随处可见的商品,由于被某个大家都崇拜憧憬的人使用了,就会大火,销量暴涨。

夏凌薇就是那个随处可见的便宜商品,不对,她觉得自己连商品都称不上,就是路边随处可见的石头。

由于南司瑾某天一时兴起,把这块石头捡起来了,还每天带在身边,就会让人误以为这块石头很特别,很有价值。

与商品不同,商品可以买同款,可路边的石头却找不到一模一样的。

谁想要,就只能从南司瑾的手里抢。

贺岚月抢走了,南司瑾不甘心又抢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