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3 / 5)

从<<金牌争霸>>开始, 一直是由沈原文化的公司代理经营. 后来公司开发的其他游戏也委托给了沈原文化公司. 现在新的主打游戏即将进入市场. 我们是象以往一样, 继续把游戏的经营权交给代理商全权代理? 还是我们公司自己运作? 如果是找代理商代理, 是继续和沈原文化公司合作, 还是找新的代理商? 如果我们自己运作, 是否需要成立一个新的部门来专门进行这项工作?”

华冬青结束了开场白以后, 没有人开口说话. 修红已经有些累了, 对这个议题既没有兴趣, 也不了解状况. 基本上不打算发表意见, 只是昏昏欲睡地等待会议结束.

片刻后, 肖虹先发言, 大致意思是嘉华以<<金牌争霸>>起家, 靠的是沈原文化公司慧眼识 “金牌”, 把<<金牌争霸>>从一个不起眼的随性之作的小游戏, 打造成了现在这样一个拥有数千万拥趸者的经典之作. 嘉华发展到现在这个局面, 沈原文化公司功不可没. 嘉华和沈原两家公司合作这么多年, 关系一直不错, 没有出现过任何问题. 已经成为业内精诚合作的典范. 这种合作关系应该继续.

肖虹发完言, 何笑天发言. 何笑天的意思是和沈原的合作虽然不错, 但是代理费用太高. 沈原的代理费用高达毛利的百分之三十. 而国内外类似的代理费一般在百分之十到十五左右, 最高的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如果要继续合作下去, 代理费必须重新谈判.

老沈开口了: “百分之三十的比例, 虽然听上去高出一般代理费用. 但是沈原所做的事情比一般代理人要多得多. 所以这个费用很值得.”

华冬青发表不同意见. 他认为: 公司发展到现在已经不再是小作坊了. 要具备更多的功能. 其中一条功能就应该是经营自己的产品.

关于是否按原来的合同继续与沈原文化公司继续合作, 场面上形成肖红和老沈与华冬青和何笑天的对抗. 肖虹犀利, 老沈老辣. 面对他们华冬青木呐. 何笑天嘴拙, 显然不是对手.

但是具体到股权的对比则是13:42. 肖虹和老沈远远落后.

嘉华和沈原的合作, 起源于<<金牌争霸>>. 当时已经有游戏网站出三万元买断<<金牌争霸>>的雏形. 苏维嘉和华冬青那时还处于对市场经营恪酢醍懂的状态. 对未来也没有任何设想. 三万元在他们看来是很大的一笔钱了. 就在他们即将卖出<<金牌争霸>>.之际, 老沈 “拦路抢劫”. 提出: 要么他出5万, 买断<<金牌争霸>>, 以后<<金牌争霸>>和嘉华无关; 要么给他<<金牌争霸>>的经销权, 他免费帮助推销<<金牌争霸>>. 如果<<金牌争霸>>卖出好价钱, 他提成百分之三十. 结果, <<金牌争霸>>的第一笔收入就有十万之巨. 大大超乎苏维嘉和华冬青的想象. 两家的合作关系就这么确定了. 后来嘉华开发的游戏产品都自动让沈原文化公司经营.

何笑天进入嘉华以后, 认为沈原的代理费用还高, 提出修正. 但每次都让老沈以这样那样的借口给推掉了. 作为总裁的苏维嘉虽然没有明确反对修改合同, 但是担心这样一来, 和沈原的关系恶化. 嘉华和沈原的关系, 在业内早已人人皆知. 如果嘉华甩掉沈原会给人以嘉华忘恩负义的话柄. 沈原文化公司现在也是有影响力的, 如果得罪老沈, 就算是重新寻找代理人, 也会给新的代理人以话柄. 另一方面, 苏维嘉个人和老沈的私交很好, 老沈对他可谓有知遇之恩. 所以, 在讨论这个事情的时候, 他基本是不发表意见. 肖虹和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