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显芳华的时候就被好事者当仁不让地被冠以“花魁”的称号.花魁的美丽让大少魂不守舍. 以往的招惹的花花草草在 “花魁”的对比下黯然失色. 大少一夜间收起花心, 变成了痴情的种子. 他每天早上端着从市委大院食堂买来的, 让当时食物贫乏的平民百姓眼谗的, 各样的早点在雨水巷的巷尾静等美人上班. 每天晚上, 拿着刚买的吉它, 弹着刚学会的简单和弦, 对着美人的窗口大唱情歌. 雨水巷被他搅和得早晚不得安宁. 美人的芳心让他搅和得七上八下. 大少每天花样翻新地向小美人献着殷勤. 直把个初出家门, 不谙世故的小美人弄得忽而花颜失色, 忽而春晴暗动.

然而, 象范明秀这样这种小户人家在出身的小家碧玉在本市何只万千. 光凭美色, 市第一长官和第一夫人自然没有把雨水巷的小户人家出身的女孩放在眼里, 更无意让这个小家碧玉占了修家少奶奶的位置. 以为儿子只不过是一时性起, 和以往一样, 对花魁三分钟的热度, 等这劲一过, 他又会重找其他目标.

哪知这次大少竟花迷心窍, 不摘花魁决不罢休. 在家软磨硬泡, 大闹天空, 未能如愿. 最后居然以剁指明志一招, 右手握着长刀,闭眼往左手的小指头尖上一砍, 逼得让市委书记及其夫人不得不妥协, 答应和雨水巷的搬运工结为亲家. 同时终让美人对他死心踏地.

当年大少“半截手指占花魁, 最终抱得美人归” 在榆阳一时传为佳话. 如果这段爱情, 象童话故事中那样, 在结婚的时候就打上句号. 也不失一个完满的结局.

然而……

在一般人看来, 范明秀的运气是太好了. 只因为漂亮, 就被市委书记家的公子看上, 最后嫁进了那个有兵的站岗, 一般老百姓只能远远地张望一下的神秘的市委大院, 似乎从此就过上了远离世俗, 春风化雨的天堂般的日子. 范明秀自己也没有想过自己会成为嫁入榆阳第一家庭. 与其说是命运, 不如说是美貌, 让她走进了一个未知的, 不可预测的生活. 她也许有些惶恐, 也许有些欣喜, 但是她肯定不会想到: 在今后的若干年里, 她将面对的是公公的淡漠, 婆婆刻薄, 姑姐们的冷眼, 丈夫的不忠…….

在修家人看来, 如果不是范明秀有几分资色,怎么可能嫁入他们这样的家庭? 一个搬运工的女儿能嫁进修家, 已经是她前世修来的福气. 不管她是被动地被修志同带入这个家庭, 还是当初主动用美貌挑逗修志同, 从而最终达到了进入这个家庭的目的. 既然她已经挤进来, 那么只好在这个家给她安排一个位置. 果真让她当修家的少奶奶? 那也未免太便宜她了. 按她的出身, 她的能耐, 侍侯这一家子, 可能是给她最好的的定位. 这样一来, 家里连保姆都用不着了. 保姆费省了, 还不用担心保姆不顺心会炒主人的鱿鱼. 范明秀这个位置上一定就是几十年. 连以后家里的出生的晚辈们都有这个错觉: 这个女人在这个家是来干活的, 只管使唤她好了.

后来, 修红时常在想母亲的悲剧的根源是她的美丽.

如果,母亲当年不是美人,就不会被父亲看中, 缠上.

如果父亲不一时迷恋母亲美色, 就不会执意要娶母亲.

那么他们就就会在各自的生活轨道上相安无事. 毫无交际. 母亲可能会嫁给一个出身普通家庭的普通人, 会过上普通人的生活, 虽然不那么风光,但会多一些温暖, 多一些亲情......

2 美丽有罪(下)

范明秀在嫁入所谓豪门后不久就怀孕了. 十个月后剖腹生下了修红. 修红的奶奶一看生了个女孩. 以不能影响市委书记休息为名, 不动声色地直接把范明秀从医院打发回了娘家. 在修红三个月的时候, 修志同被修柏年安排去省里党校进修, 一去三年.

修红的童年是在外婆家的小杂货铺里度过的. 外婆家和市委书记家结了亲家. 虽然从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