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坐在椅子上的女孩忽然弹起身子,跌跌撞撞地扑进了狼王怀里。
“别杀了!”
青年扶着她的手臂,瞧见她红彤彤的眼睛,已是满脸的泪水。
他拿出帕子给她擦了擦眼泪,身旁是斧子劈下的声音,紧接着传来尸体滚下台阶的轱辘声。
“别杀了!呜,我要回去!你放我回去!”她浑身寒毛竖起,身子颤抖得厉害,精神已经在崩溃的边缘。
狼王转头,平声同洛林吩咐,“孤的爱姬见不得血腥,今日就到这吧。”
这……?
洛林扫了眼身后密密麻麻的三百奴隶,神色露出一丝为难。
历代狼王祭刀,动辄千人,到了新王这,已经精简成了三百,这回直接祭俩?
这于礼不合吧?
但听王的口吻,洛林也识趣地应是,开始了祭典的收尾,再度吟唱起祭辞来。
高台之下,几只公狼紧盯着上头狼王的一举一动,他们看见狼王还抱着那人族的姑娘,她已经昏了,软在他怀里,任他温柔地给她拍着脊背。
几狼互相交换了个眼神,转身脱离了狼群。
“子爵大人,看来传闻不假。”手下低声说道。
子爵嗤笑:“看来狼王勤政,也坚持不过十年,堂堂一国领袖,竟公然宠幸女奴,连祭祀的事也任那小婊子插手,啧。”
手下立即会意:“狼王无德,怎配坐那狼王宝座?子爵大人向我王一报,咱们不就有了出师的理由?”
子爵沉吟:“有理又打不过。”
此般说着,心下却是起了联合其他部落共同绞杀的想法。
然而这只是苗头,毕竟王城兵强马壮,不是他们可以轻易冒犯的。
手下狞笑:“大人莫不是忘了,前些年狼王推行新政,搞什么封郡不封土,得罪了一众老牌贵族,不可谓,不是内忧啊……”
与此同时,鞋匠在一众狼人的监视下路过了面粉仓库,瞥见那十步一把手的狼人,疏散的场地,以及就近摆放的重重大水缸,忍不住沉下了脸色。
三年筹谋,成败在此一举,却突然生出这样的变故,是谁走漏了风声?
他忽而冷冷一笑,眼底沉了从容冷静的暗芒。
高台之上,狼王怀抱着个少女,睥睨地看向台下献礼的臣子勋贵。
“王,这是在下从东方斥巨资采买的礼炮烟花,当地有诗云……”献礼的勋贵是封土时期的旧贵族,他是狼,狼在背诗这种文绉绉的领域,是不擅长的。
底下的人忙给他提词,“东”
勋贵终于想起来,“东风夜放花千树……”
这波可急坏了身旁侍从,急忙又给他提示,“更!”
“更出落,星如雨!”勋贵扬着嘴角,可算是背出来了。
虽然背错了。
伊比利斯并非寡见鲜闻的狼,东方强盛,他读过许多关于东方古国的书籍。
勋贵虽然字句不提火,不提爆炸,但他知晓。
从前狼族足够无敌,只惧怕银。
后来遥远的东方发明了火器,蒙古踏碎东部山脉时,铁器自东方传入,也被泛大陆上的人类拿来对付狼。
狼族本就听力惊人,火器轰鸣震耳,不可谓不是一种折磨,且野兽都与惧火的本能,他们也不例外。
狼人们大多数根本没听说过烟花,只听勋贵这么一吹嘘,还以为是什么好东西。
狼王面色如常,声音平和依旧,“有心了。”
怀里人曾告诉他,面粉遇明火容易爆炸,眼前就有火星子的隐患,伊比利斯自然要将这点苗头掐灭。
他给身旁亲信递了个眼色,亲信得了会意,下台小跑到勋贵跟前,“阁下,王请您近呈。”
勋贵点头,捧着烟花就要上台,却被侍从拦下,先搜身,以免藏了什么凶器。
只听铿锵一声,搜身之时,侍从暗自丢了把刀子,从身后群狼的角度看,正像是勋贵自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