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她开始勤勤恳恳地收拾房间。
可,她们一起走过了好几年,她的小房子里,处处都是他的痕迹,他的书籍卷轴,他千奇百怪的小仪器,还有他搬来的好多管弦与油画。
沈佳仪突然意识到,这里根本不是她的家,不过是伊比利斯施舍给她的一小方天地。
没有伊比利斯的庇护,她什么都不是。
她安静地缩在她的小房子里,等了他数日,算算时间,他已经有小半个月没有来找过她了。
什么意思,已是不言而喻。
仅仅是知道他要结婚,她就已经这么难过,难过到半夜失眠,躺在草丛里数星星。
如果往后还要听闻他成婚,生子,与夫人琴瑟和鸣,恩爱有佳的各种光辉事迹,她不得被扎成个刺猬?
当断不断……她很干脆利落地收拾了包袱,趁黎明,偷偷溜了。
这么多年,她从没逃跑过,因而庄园的狼对她根本毫无防范,她也得以说走就走。
当初伊比利斯第一次带她来庄园时,她手上戴着机械表,后面他也带她出去游玩过,她仍旧戴了手表,指针有辨别方向的作用,她不会迷路。
更何况,这么多年收集的地图,也不是白收集的。
她可以南下,去地中海,那里商贸频繁,各种肤色的人种,各国的船只,应该是个极为包容的地方吧。
她还可以去看看爱琴海,或者去到再南边的埃及。
中国太过遥远,又是元明时代,她一时半会儿回不去。
计划是如此美好,可走路却如此疲惫,沈佳仪只在丛林里赶路,避开狼人的城市,但她没有小马,赶路速度慢得好似乌龟,天都要黑了,还是没走出丛林。
海纳百川,她干脆停下,自己搭了个窄窄的小木筏。
这姐的动手能力,已经在庄园求生的数年里登峰造极,除了不会杀猪宰羊,其他任务都不在话下。
然而,人类说到底是群居动物,像她这样单打独斗,迟早要完。
先不说木筏停摆搁浅,她被迫走陆路,就是丛林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也够她喝一壶的。
她遇上小虫子会一惊,遇上大蜘蛛会惊叫,遇上长长的虫子更是要升天一样。
没走多少路,一直在啊啊啊,怪笨的。
山路崎岖,她走到第三天,终于还是遇上了坑。
猎人挖了陷阱,她不小心踩空,摔进坑里出不来了。
她等啊等,等啊等,随着一声惊愕的爆粗,头顶树叶簌簌抖落,填坑上砰地摔下来一只庞然大物。
沈佳仪缩着身子,抬手去挡铺天盖地的灰尘,被呛得忍不住连连咳嗽起来。
她虚着眼睛一瞄,突然觉得有些眼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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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是你?”她惊。
这少年她在伊比利斯的宫殿见过,于是本能地觉得他是来抓她的。
唇红齿白的少年咧嘴一笑,清爽的少年气,像极了清早金灿灿的阳光,“又见面了呢,小姐。”
他支起身子,却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呀,崴脚了。”
沈佳仪:“……那你动不动得了?”
他便皱了皱眸子,幼小,可怜,又无助地摇了摇头。
她闻言,弯腰哗啦啦拾起一堆树叶就朝他扬去,附赠一声河东狮吼:“让你用松果砸我!哼!!”
·
很不幸,虽然尚在伊比利斯的地盘,但丛林里尚有顽强抵抗的人族,多是他国汇聚的奸细,和出逃的奴隶。
总之,都是些不好惹的人。
猎人们趴在坑上一看,见是个狼人与一个女孩,果断地选择活埋。
沈佳仪好无语,至少她还是个人呢,他们就这么冷血无情?
她身边是个人畜无害的,崴了脚的小孩,毫无战斗力,泥土哗啦啦地倾泻而下,她真的要谢了。
沈佳仪从没见过狼人捕猎,或是虐杀人类,甚至根本没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