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2 / 2)

干笑:【毕竟是罪恶之都。】

晚心亭嘻嘻了两声,眯着眼怀念那种肆无忌惮。

晚心亭问了要是找到小狗的灵魂,回到原世界,那不是还要解决被公司通缉的事。

系统告诉晚心亭穿书局早有考虑,会根据原主和晚心亭的考量,将她们的时间回溯到各自离开世界的那一天。比如晚心亭就是下定决心找回小狗的那一晚。

门铃响了。

晚心亭没和系统再对话,德牧唰地竖起耳朵,跑到中庭的门口冲着大门外的陌生人叫嚣,谁知站在门口的人用汪汪声回应了德牧。

德牧两只眼对在一起变得呆愣。

姜誉之轻轻按响门铃,问候:“晚小姐,是我。早上好,我来接狗狗了。”

晚心亭打开了门,捏着德牧厚实的后颈皮,拖拽住它,德牧对陌生气味的男性龇牙。

姜誉之微笑地看着这只德牧刮在狗嘴上的獠牙,一阵眩晕感袭上颅顶,他在脑海里听到狗狗嫉妒的想法:“这只狗的牙口居然比我好。我要离家出走,告到中央!告到中央!主人养了新的狗,不要我了。”

作者有话说:

把原主的线圆了,改了错别字

第50章

◎恋爱脑的狗可以浅浅要◎

狗的信条是忠诚。

狗狗无比坚信这一点狗的信条是对人类忠诚。哪怕人类有了新的小狗,它看上去牙口更锋利,更凶猛威武,他撒撒娇,闹闹脾气可以,但对主人还是要忠诚。主人是庇护他的山,是他赖以生存的水,没有主人,就没有狗狗。

狗狗遇见主人后,一些记忆奇怪地蹿进他脑子内。

他的前世也是一只狗,不过他不是萨摩耶,他是一只毛发白短、狗身矮小的比熊。

这种狗虚有其表,除了眼睛圆溜溜可爱没什么值得他羡慕之处。狗狗还是满意他现在的状态,他毛发茂密,油亮光泽,粉立耳的可爱,主人最喜欢揉捏他的耳朵,最重要的是他有一身壮实的肌肉和尖锐口牙能保护主人。

比熊比起现在的他就差多了。它名叫小乖,可能是它的前世,它也有位主人,是个还在上学的小男孩。小男孩很喜欢小乖,每天上学前都会摸摸小乖的头,小乖喜欢咬住主人的短裤角,让小男孩别离开他去上学。可惜他们相处的时间很短,小乖还没长成成年狗,就被抢走小男孩的坏人们开车撞死了。

坏人绑架小男孩时,小乖是想营救小男孩,可惜,它不具备保护主人的能力,车轮从它的肚皮上碾压了过去。

很痛苦的记忆,成为了狗狗新的噩梦。

狗狗很满意他目前的状态,他蹲下身,裂开了嘴,露出尖牙呲着不识相的新狗。

德牧被晚心亭死死提出后脖颈,晚心亭再推开想要对德牧进行锁喉的姜誉之,她也没想到开门一霎那,姜誉之就转换了人格,狗人格一下蹿了出来。

晚心亭望着姜誉之粗壮的臂膀,绞杀德牧颈骨只需要一分钟的发力,比起德牧的尖牙,姜誉之具备威胁多了。

晚心亭喝道:“狗狗,你不听话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