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洽,能说会道的,这会儿却哑了声。
他皓白的指骨将晚心亭的目光吸引到他脖颈上,在他白皙的颈侧纹着一道粉红色的图腾。
晚心亭垫着脚尖去注意,她的小狗在颈侧也有一道疤。
在小狗走丢之前,晚心亭工作很忙,每日需要接待治疗不完的哨兵精神体,很晚才回到家。小狗天天被她留在家里,患上分离焦虑症。时间一久,小狗只能暗戳戳地发脾气,使劲舔侧狗颈的毛,把那块舔秃了,露出粉嫩的新肉。
晚心亭问:“纹在脖颈,是不是很疼?”
金梦书说还好,能忍。
“为什么要纹在脖颈?”晚心亭好奇极了。
金梦书详细解释:“我一出生就有块粉色胎记,不好看,我就用纹身遮盖了。怎么,我纹身不好看?”金梦书弓下身,接近一米九的身高像大狗狗,侧着脖颈,凑到晚心亭面前,让她看仔细。
两人凑得很近,金梦书又是侧着头,很像纯爱青春言情剧里男生俯下身和女生接吻的画面。他是懂节目效果的,直播弹幕刷屏很多人都磕到了。
晚心亭没有为他的过于主动而忸怩,温和浅笑:“很好看。你很帅气。”
金梦书满意地直起身,抿住上扬的唇。
弹幕笑开了花:【弟弟的嘴角AK都很难压】【哈哈哈哈哈哈两个人有来有往好会啊】
宋准习惯处于晚心亭身后,听着她和金梦书的互动,沉默得像根木头。
在金梦书和晚心亭两人越聊越欢,金梦书提起去过8201米的米桌奥友峰登顶看日出,又在肯尼亚的马赛马拉乘大草原坐热气球,观看动物迁徙,他还四次登船去过南极半岛,目睹冰川崩塌,讲他内心升起的对自然敬畏感。
晚心亭听得起劲,但眼神始终关注在他的脖颈纹身上,金梦书意识到:“你好像对我纹身感兴趣。”